第1个回答 2009-04-02
不是吧,没有这么规定的吧
你是问刑诉法第一百八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你理解可能有误,第二款是特别说明刑附民的,刑事诉讼为主,当然,也必须可以上诉,可以与民事一起上诉,也可以两者分开上诉。
第2个回答 2009-04-0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实是分二块进行的,一是刑事部分,这部分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实施,对判决不服的只能由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由被告提出上诉,而民事原告对被告刑事部分判决不服的也只能要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原告单方无权提起上诉。二是民事部分,民事诉讼原告对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很多情况下,民事部分的诉讼都附带在刑事部分的诉讼中由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并进行审理,但也有就民事部分赔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则由法院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总之刑事诉讼只能由检察机关提起,所以也只能由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被告上诉,但符合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如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法律规定了由公民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所以对这类刑事判决不服的,原告可以提出上诉。
第3个回答 2009-04-02
可以上诉。
只要是一审判决,无论刑事民事都可以在有效期内上诉。
第4个回答 2019-01-04
附带民诉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人民检察院仅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的: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全案进行审查;2、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仅就民事部分按二审程序处理;3、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a、如果刑事未生效,一并审理b、如果刑事已生效,应当对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