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吧捡到一个手机,不知道是谁的,然后就自己装起来了

后来有人问,就说没有看到,结果发生争执,手机被要回去了,这种行为算盗窃吗?期待专业人士的回答!

这个属于侵占:明知所有权不属于自己,却占为己有。
盗窃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在物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物主所有物取走,使物主对所有物失去控制的行为。
而这里手机掉在地上,已经由物主所有物转化为遗失物(也可以理解为物主已经失去了对手机的控制)。
那么由于失去控制是物主造成的而不是侵占人造成的,因此只能定侵占不能定盗窃。(前者是自诉罪,责任微薄;后者是公诉罪,依法应当追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07
这在法律上成为“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最后是形成的是债务关系。
数额较小的可以协商解决,不存在盗窃等犯罪问题。不过如果你要是主动叫出来的话,你是可以要求失主给于一定得奖励的,不过现在要是对方得理不饶人的话,你还得付出一定经济代价。所以不是自己的东西,以后要注意了。
具体请查询相关法律词条。
第2个回答  2009-04-07
你又没偷 当然不是盗窃 但你捡到藏匿是错误的
第3个回答  2009-04-07
不算盗窃,盗窃是刑事行为,你这是非法占有,对方找你要,你不给,你这是民事行为
第4个回答  2009-04-07
不是盗窃,是非法占有。
第5个回答  2009-04-07
啧啧、我杂就没捡过捏…

在网吧捡到一个手机,不知道是谁的,然后就自己装起来了
这个属于侵占:明知所有权不属于自己,却占为己有。盗窃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在物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物主所有物取走,使物主对所有物失去控制的行为。而这里手机掉在地上,已经由物主所有物转化为遗失物(也可以理解为物主已经失去了对手机的控制)。那么由于失去控制是物主造成的而不是侵占人造...

本人在网吧捡到了一个手机! 过了几天警察找到了我,说我这是盗窃! 捡手...
这是要看是否构成盗窃行为,通常警察会调取现场的监控录像,如果是对方暂未离开,且在对方不知的情况下主动拿走,是属于盗窃,但是如果只是捡到了不愿归还,不属于盗窃,但也算侵占他人财物,是要主动归还的,如不主动归还,是违反刑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

在网吧上网捡到手机后归还算不算盗窃?
如果是对方的人下机走了忘记拿走手机,你就只能算是捡的,不能算偷。如果明知对方人没有下机,只是上个厕所或者有其它事去了,你拿走手机那就是偷,但是也不完全是你个人的问题,如果对方平时粗心大意,把东西乱放不注意,那也是他给别人制造偷的机会。

网吧里捡到手机拿回家,犯罪了吗
网吧里捡到手机拿回家不犯罪,当失主找到不归还可能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

你好,我和我朋友在网吧上网捡到一部手机,但是我们知道那个手机人就
判刑是不会的,毕竟涉案金额不大。但是做人不要行盗窃之事,知道是谁的就还给人家,网吧都有监控的,结果被抓了,划得来么?

大学生在网吧捡到手机几天后发现算盗窃吗?
网吧还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就算他人遗忘了手机,这个也应该自动转为网吧的经营者占有,大学生将手机拿走的行为应该属于盗窃行为。

捡到手机算偷,到底要关多久啊?
第一,你朋友在网吧捡到手机,涉嫌盗窃罪,没有任何罪名上的异议。因为这个丢手机的人把收集遗留在网吧,网吧就暂时对这个手机有保管的义务。而你朋友把这个捡了,就相当于拿了网吧的东西,涉嫌盗窃罪定性准确。如果是网吧占为己有,涉嫌侵占罪。前提都是这个手机的价值在上千元以上。第二,最坏的情况...

在网吧捡了一部手机 然后跑了 回到家后失主打电话来索要 说不然就报警...
没关系的,是你捡的又不是偷的,再说警察这个小事也不会管

捡到部手机之后...
贼已经做了,就不要老心虚了! 在学校想用就用啊,别人问你就说是谁谁谁送的,打死不承认人家也拿你没办法。换了卡就没问题了,安心用吧,其实你也不是故意要捡到的,上天安排的嘛,不要违背上天的安排,丢的那人也许是故意丢的呢,说不定人家已经买新的呢了,所以...安了吧.....

在网吧捡到手机算不算犯法
手机的价格低,涉嫌触犯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属于一般违法。手机的价格达到千元以上,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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