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如下: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4、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含取得双证的专升本)
5、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以上
6、法律特殊规定地区除外。
不可以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1、法学大专
2、法学自考(函授、党校、网络)本科
3、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
4、政治、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5、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与国家司法考试(司考)相比,报名条件主要有以下变化:
学历要求
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法本及以上)
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非法本及以上+法研、硕及以上)
3、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全日制非法本及以上+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同时该要求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报名规则:
1、在实施办法施行后入学的人员,属于“新人”,适用于以上规定。
2、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入学法本及以上),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已入学非法本及以上),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是老人老办法。这一规定不是过渡性的,将会一直执行。
在改革后入学的全日制非法本需要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