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9-05-07
学校是有权利也有义务去收集学生的家庭必须资料的,主要是收集学生监护人(一般就是学生的父母亲)的资料,而资料中联系方式又是最重要的。收集这些资料的目的是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比如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学生严重违反纪律需通知家长,学校对学生进行家访等)可以立刻联系到学生的监护人。
至于说有些老师得到学生监护人的资料后为私人利益或某些目的而取得联系,这就反映了目前的立法和监督机制不完善,事实上这些事法律所不允许的,当然了,这也反映了某些老师的职业操守问题。但话又说回来,为什么找了妇科主任就能便宜几千块呢?要知道几千块是中国大部分老百姓至少2个月的收入(包括很多地区的老师),这也还是那个问题,我国的立法和监督机制实在太落后了。发达国家根本不会发生这些情况的。
这位同学可以预感到老师的不恰当行为,说明你有一点的眼光,可以看到某些社会的不恰当行为,但是这些问题后面更深层的东西需要我们去挖掘和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