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3年3月进公司的,公司每年签一次合同,08年开始签了两年,合同到09年底,09年3月底公司以岗位竞聘落聘为由让我待岗三个月,一个月后,部门经理以个人名义说私底下为我找了个工作,问我有没有兴趣。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如果做了会不会三个月后得不到我该得的?另外待岗结束后,我应得到哪些赔偿?小产、哺乳期假没休全有什么赔偿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