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的劳动仲裁马上就要开庭了,公司出具的证据就是自己写的答辩书和公司内部发的因为我违纪辞退的通告。我明知道他们说的不是事实,可是我又不知道我能怎么反驳他们。
唯一我觉得我做的欠妥的地方就是4月7日在他们不给假的情况下,自己去申请仲裁,但是仲裁当天没有受理。
请各位提供些参考建议
但是写的仲裁申请理由写的很简单。开庭时是不是可以再写一份申诉书?
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什么?第1、全面了解与争议相关的事实,收集整理足以证明事实的证据材料。第2、逐一核查己方证据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完全相符,避免缺页、遗漏或顺序错乱。第3、理性判断己方主张在法律层面上能否完全成立,并在此基础上预先考虑调解方案。劳动仲裁机构开庭过程中,均会组织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无需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第4、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待证明事项说明。第5、明确开庭通知书记载的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避免迟到、缺席或遗漏身份证件、证据原件。第6、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到庭的,应当在开庭日期前4日通知仲裁委员会,并递交书面说明,经仲裁机构同意可以延期开庭或延时开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中止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