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
例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则为营业税征收范围。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或从属关系。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例1】某餐饮企业为顾客供应餐饮服务,当月取得饮食收入6万元,同时为用餐顾客供应烟、酒、饮料等,收人1.56万元。
该店取得的饮食收入和销售烟酒的收入是因同一项业务而发生,饮食收入属于营业税中服务业项目,销售烟酒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则该店的行为属混合销售行为。但该企业不属于税法中所指的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
所以该店的全部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即:
应交营业税=(60000+15600)×5%=378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78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780
【例2】某生产企业在当期销售化工机械设备120万元。同时,又从事应缴纳的旅店业和餐饮业的业务3.6万元。该企业以上业务属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应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应交增值税=1200000×17%=204000(元)
应交营业税=36000×5%=1 800(元)
借:银行存款 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6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 800
如果以上两项业务收入不能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按税法规定,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1200000+3600/(1+17%)]×17%=209230.77(元)
借:银行存款 14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l230769.2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9230.77
扩展资料:
税法对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处理规定: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营业额)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其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分别核算企业销售货物和所提供的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金额;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销售货物应交的增值税款和提供劳务应交的营业税款。
如果销售货物与提供劳务不能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时,则通过“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的税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兼营非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混合销售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9510.htm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何区别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货行为即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且营业税的经营活动从属于增值税的经营活动。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一项销货行为即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两种经营活动无必然联系。《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
增值税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有何不同
综上所述,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主要区别在于税务处理的灵活性和具体操作的复杂性。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直接关联于纳税人的主要税种,而兼营行为在核算准确的前提下,具有更多的操作空间。无论是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行为,纳税人应充分理解相关的税务政策,并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以避免潜在...
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税率不同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率是17%,可以抵扣开具了增值票购进货物的税额;非应税劳务的税率是4%(商业)或6%(工业)。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的货物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金。4、税率计算方法不同 混合销售行为收入计算公式为: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的区别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或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涉税会计处理:【例1】某餐饮企业为顾客供应餐饮服务,当月取得饮食收入...
兼营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区别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在概念上有所区别。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涵盖了货物和非应税劳务,这种行为被视为整体,其中货物和非税服务交织在一起。例如,零售商店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这就是混合销售。相反,兼营非应税劳务指的是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除了常规的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外,...
增值税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区别
增值税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区别,具体如下:1、实务处理不同:不同点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生或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身上。2、货物和劳务关系不同:混合...
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如何区分的
对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并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若无法进行有效区分和单独核算,则需合并为混合销售,按照企业的主要业务类型征收相应的税种。也就是说,混合销售遵循的主要原则是按照企业主要业务进行统一征税,而兼营行为则需要针对每一项业务分别征税。理解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之间的...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如下:1、纳税行为不同。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2、税务处理原则不同。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3、混合销...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有哪些异同
一、相同点 两种行为的经营范围都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这两类经营项目。二、区别 1、兼营行为中,销售货物与提供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一个购买者身上。而混合销售中,货款及劳务款是从同一购买方取得的。2、兼营行为,是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混合销售是...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二、混合销售行为的作用是什么混合销售行为的作用如下:1、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