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合同约定逾期交房90天后,可以退房。但是补充协议约定:买方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解除权或

行使法定解除权等权利时,惟在卖方延迟履行义务超过合同约定期限100日后方可行使。
我理解的意思是:卖方延迟履行解除权时超过100天后,我才能行使解除权。也就是逾期190天后,才能行使解除权。我的理解对不对?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退房?请解答这个问题。
合同无其它规定。所以内容已描述清楚。

合同约定清晰,你就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即可。你理解期限的规定正确。追问

谢谢啦。狗日的开发商,又被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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