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地类型的立地分类的原则和依据

如题所述

立地分类应遵循科学性与实用性的原则。科学性即要求立地分类所依据的因子能正确地反映立地的本质和特征,符合各地立地变化的实际情况,并能用它们做出正确的立地质量评价和生产力预估;实用性即在划分方法上要力求容易掌握,特别是划分的立地类型便于认识和运用,所依据的立地因子直观性强、稳定可靠,即在野外凭感官就可直接准确鉴定,而且不易受天气影响而改变。除此之外,立地分类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地域分异原则
即要考虑自然综合体的地带性变化规律,这是立地分类的理论基础。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差异很大,既有纬度(水平)地带性热力分异,又有非纬度(水平)地带性——经度地带性干湿分异,以及相应于大地构造分区的大山系、大高原和大平原的地貌分异,或者是山地、高原和平原的组合差别。这些非纬度地带因素,特别是对以山地作为主要用地的林业用地,构造—地貌分异,常常干扰、破坏了地带性表现,对我国自然环境的区域分异所起的作用,不低于地带因素。
(2)分区分类原则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面积广大,自然条件复杂,各地区差异很大,造林地特征及其组合关系,在各地很不一样,造林地潜在生产力也不一样,不可能用一个分类系统概括全国各地区的立地类型。分区分类可使区域的划分(反映地域分异)与类型的划分(反映地方分异)在立地分类系统中得到统一,因而也是区划单位与分类单位并存的原则。
(3)主导因素原则
立地是由多种环境因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立地分类取决于自然综合体特征的差异。分类时要全面考虑各项环境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既要考虑整体特征及综合效应,又要分析其因果关系。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对林木生长、树种分布、林种布局有显著影响或起限制作用的主异因素来,并将它作为划分各项立地单元的基本依据,特别是确定自然区域之间界线时,运用主导因素原则更方便。
(4)多级序原则
作为造林用地或各类林地,存在由大同到小异的客观等级差异。在不同等级单位系统中所显示的相似性与差异性程度是相对的,分类单位等级越高,相似中的差异程度也就越大;反之,相似中的差异程度也就越小。因此,立地分类必须遵循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的一定地域分异尺度标准,逐级进行划分合并,形成由大到小逐级控制的多级序完整系统。
(5)有林地与无林地统一分类的原则
“有林地”与“无林地”是相互转化的,是林业生产的不同经营阶段。立地是一客观实体,虽是动态的,但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因为构成立地的土壤、地形等自然因子是相对稳定的,立地类型不因森林的采伐或造林起根本性的变化。“有林”或“无林”仅是覆盖类型变化了。因此将有林地与无林地的分类统一在同一分类系统内,也便于制定经营措施。科学指导生产。 《中国森林立地分类》仅就全国范围的森林立地提出了我国的森林立地分类系统。这个系统的一个特点是,它的分区和《中国林业区划》所划分的林区取得了协调的衔接,将立地区划和分类单位组成同一个分类系统。
分类的级序是:立地区
立地区域
立地亚区
造林类型小区
立地类型组
立地类型
该系统的前3级,即立地区域、立地区、立地亚区是区划单位;后3级为分类单位,为本章讨论的重点。
(1)造林类型小区:
基本相当于全国林业区划三级区,也就是各省(区)林业区划一级区,是立地类型分类系统的一级单位,主要依据中、小尺度的地域分异。根据《中国林业区划》,全国共划出了168个省级区,是根据各省(区)大地貌特征、地带性气候(主要为纬向水热差异)和林业发展方向(即生态和社会要求)划分的。由于林业区划考虑的原则除自然地理要素外,还有林业的社会经济与技术因素,因此林业区划的高级单位在理论上不能等同于立地分类的高级单位,其地域界限也可能不吻合。
(2)立地类型组:
是根据山、塬、丘、滩、川、沟、坡向等中、小地貌类型划分的,基本上反映了各地类型中、小尺度地域分异规律,实质上也是若干相似立地类型的组合。
(3)立地类型:
是立地分类基本单位,即根据影响水热条件变化的微域地形特征(地形部位、地面形态、坡度等)和土壤、植被、地下水位、土地利用性质等主导因子的宜林性质与技术措施的相似性进行划分的。
在西北广大干旱半干旱地区,水分亏缺是限制这一地区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该地区在进行立地分类时,应以影响林木水分循环的主导环境因子为依据。例如西北林学院1981年至1984年对渭北黄土高原刺槐人工林立地的调查表明,影响刺槐生长的主导因子是:地形部位、土壤种类、海拔、坡形和坡度,并以此对渭北地区的刺槐立地类型进行了划分。经过多年研究,西北地区在进行立地分类时,应以地形因子和土壤因子为主导因子。
地形因子虽然不是林木生长所必须的生活因子,但它通过对光、热、水等生活因子的再分配,深刻地反映着不同造林地的小气候条件,又强烈地影响着不同土壤水分状况,从而导致林木生长的显著差异,对整个局部生态环境起着综合决定性作用。
土壤因子既是林木赖以生存的载体,它不仅是光、热、水分、植物等因子的直接承受者,而且是各个生态因子的综合反映者。因此,土壤因子也是划分立地类型时非常重要的因子。
在主要依据地形、土壤因子来划分立地类型的同时,并不否认植被因子的重要性,尤其是森林植被因子的作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只要原始植被受破坏程度较轻,就可利用植被做为划分立地类型的补充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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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地类型的立地分类的原则和依据
立地分类应遵循科学性与实用性的原则。科学性即要求立地分类所依据的因子能正确地反映立地的本质和特征,符合各地立地变化的实际情况,并能用它们做出正确的立地质量评价和生产力预估;实用性即在划分方法上要力求容易掌握,特别是划分的立地类型便于认识和运用,所依据的立地因子直观性强、稳定可靠,即在野外...

立地分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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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地分类的原则是什么
立地分类的原则是什么如下:森林培育学:管理\/控制森林和林地的林分营造,林木生长(树种和林龄等)组成森林健康和质量以满足土地所有者和社会可持续地对森林多样性的需求和价值的艺术和科学。造林:(是森林培育的一部分)在有林地采伐后或无林地(包括退耕还林)上营造林分的活动,林分的营建必须遵循森林...

划分立地类型的主要依据是
分类时要全面考虑各项环境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既要考虑整体特征及综合效应,又要分析其因果关系。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对林木生长、树种分布、林种布局有显著影响或起限制作用的主异因素来,并将它作为划分各项立地单元的基本依据,特别是确定自然区域之间界线时,运用主导因素原则更方便。即要考虑自然综合...

中国森林立地分类内容简介
每一部分都详细描述了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植被类型、土壤特征等,为林业生产提供了精确的立地分类依据。书中的描述既全面又深入,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和实践指导。综上所述,本书系统地介绍了中国森林立地分类的理论与实践,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是林业领域不可或缺的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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