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法律规定

我和我老婆拿结婚证10多天就闹意见,没有住在一起了,至今有3个月了。我现在发现她有个男朋友,是我们没有闹意见前见过的,她现在要和我离婚,我们没有共同的财产,子女。但她有借过我的钱做她的事情。没有书面的证据。请问:像这种婚外情,法律如何判定?她和第3者会受到法律的如何处理?
可以以重婚罪起诉她吗?因为他们住在一起。

现在已没事事实婚姻一说,按你的描述,对方构不成重婚罪。
婚外情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惩罚,只有道德上的约束。
对方属于过错方,若起诉离婚,你有权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她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但你要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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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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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5-27
综合上面得两位 收集证据是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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