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三年,男方从未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女方要求孩子跟自己姓,可以吗

男方已重新组建家庭,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也不同意孩子改姓。

其实,你的一个提问包含了两项内容:
首先,男方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作为孩子的父亲,于情于理于法都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这是男方应尽的义务,而这个义务是法定的,就算他重新组织家庭,照样需要支付与前妻生育的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男方拒绝,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孩子改姓的问题,按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你可以将你们当前的情况向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说明,要求将孩子改成你的姓。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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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8
不管和谁信,在法律层次上说,双方父母都有抚养义务!建议法院起诉。
第2个回答  2018-09-28
姓和传宗接代有直接关系,这种情况不是传宗接代,改不改没什么意思
第3个回答  2018-09-28
给子女改名字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

不承担法院可以经法院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性履行扶养责任。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第4个回答  2018-09-28
从法律上来说,需要征得男方同意才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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