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旷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矿工如果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证明。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
  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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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3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条款,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13
劳动者旷工,而且不及时向公司人事部说明情况的,那么单位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而直接开除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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