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多只能十五天.
而你亲戚已经被起诉到法院了,这中间已经换过地方了.看来你对办案程序很无知呀.
最初被公安机关把人带走,是暂时关押在拘留所,这属于公安机关调查过程.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会向检察院审请逮捕,检察院批准后,就将人转由看守所关押,而案件此时已经移交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公诉.这中间一直关押在看守所.按我国法律规定,未防止犯罪嫌疑人与外界窜供.做伪证等非法行为的发生.在看守所期间除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外,任何人不得探望.所以不让见家里人是有法律依据的.你要看过最近的陈水扁的案子就知道,台湾也是这样的.
但是在看守所的关押时限,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你可以查一下相应的法规.超过时限的属超期羁押,可向检察院或法院审请取保候审.(要交一笔钱的!)
当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案件是可以延长羁押期的,不知道你的亲戚有没有这一类情况.自己去好好查一查我国的刑法吧.
另外,在我国目前超期羁押的现象很普遍,很多,主要是由于案件侦破力度不够,人力物力不够.也有的属于恶意的,但不多.
如果你的亲戚二审获胜,就可以被释放,而那时如果他在这之前的羁押期超期很多的话,他可以审请国家赔偿,具体方法和数额你查一下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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