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你好,请问法院执行可以随便定位被执行人的手机吗?

你好,请问法院执行局可以手机定位被执行人吗?

法院执行不可以随便定位被执行人的手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可以采用技术侦查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査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扩展资料: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

根据修改后刑诉法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是“侦查犯罪的需要”。这里规定的“侦查犯罪的需要”,不能理解为一般的侦查需要,而应当理解为“侦查必须”,即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必须坚持必要性原则,只有在采用其他侦查手段无法侦破案件时,才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这是因为技术侦查措施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会侵犯人权,因而必须坚持不得已而为之的原则,在确实存在侦查犯罪必要时,作为最后的侦查手段才可以使用,这也是法治国家的普遍做法。

如在德国,只有在“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侦查成果甚微或难以取得成果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技术侦查措施;在日本,也只有在“使用其他方法特定犯人或者查明犯罪状况或内容显著困难时”,才能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等。

因此,只有在采用其他侦查手段难以取得证据或者可能发生重大危险时,才可以适用技术侦查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专家:完善技术侦查措施切实有效保障人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3-01
对公民进行定位是一种强制手段。一般来说,民事案件不能对当事人进行定位。
但进入了执行程序就不一样了,执行具有强制性质。
因此,可以在通信运营商配合下依法被执行人进行定位。运营商有依法提供配合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29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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