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原理》对商品的价值问题的阐述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关于商品的价值问题,作者区分了使用价值、价值、价格等概念,认为使用价值就是商品满足欲望或适合目的的能力,一物的交换价值不能超过其使用价值,把价值规定为相对价值,否定价值是商品的内在属性;把价格定义为表示一物与货币的相对价值,当货币的一般购买力不变时,价格就表现为该商品的一般购买力,它的交换价值,并承认价格会普遍升降,但否认价值(实际上是相对价值)会普遍升降。

穆勒在用生产成本解释商品价值时接受了李嘉图关于价值主要取决于耗费劳动,其次取决于工资、利润的见解,而在分析工资、利润等影响价值的具体机制时,否认了绝对价值的存在,仅把价值看成是商品之间交换的比例,从而工资、利润等普遍变化不影响价值。我们可以看出,穆勒的价值论是生产费用论和供求论的调和折衷。

穆勒认为,在国际贸易中生产费用决定商品价值的法则不适用,商品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及商品交换比例的上、下限,这是对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的重要补充。

《原理》认为,社会经济的进步即增长,主要表现为社会支配自然能力的增加,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和自由支配权的增加,以及各种形式的合作能力的增加;经济增长取决于人口增长、资本增加和技术进步。社会进步能增加地主财富,劳动者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而利润有所下降;在作者看来,利润下降,会使经济增长停滞,这是一种财富分配公平、人口增长得到控制、劳动减轻、休闲时间增加、个人自由发展的“理想社会”。穆勒主张,人们的事务,应由切身利益攸关的人自由去经营,不受规律限制,不受政府人员干预。他由此认为,经济增长的一般办法和基本原理是自由放任,把经济自由主义作为资本主义制度和政治经济学的基本信条;他赞成政府对社会事业的干涉限在最狭小的范围之内,只能干涉一些与公众便利最有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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