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0月份跟朋友合伙每人出资5万开了家奶茶店,到今天09年5月27号近一年半了也没怎么赚钱,当初说好是做两年的。现在还有半年因生意不好我想退股(他想接着做),这期间钱的都是他在管,账本在我这里。6月底要交门店房租所以我想在交房租之前退出,除了把现有账面上的钱平分+资产清算(因出资一半所有东西折旧我也得一半钱)之外,是不是还要补偿我一点钱??比如说他在这半年之内赚了5万,那是不是应该给我1万?大家踊跃发言啊!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