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个忙以{我依然……}写一篇作文 6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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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有的东西转瞬即逝
有的却会永久地留在心中那个最柔软的地方
无论是音乐或情感
曾经相遇总好过从未碰头
不管它们最终的结局是怎样
总要有一种方式来纪念、悼念、珍藏
然后在某一天、某个地方突然听到熟悉的旋律时,潸然泪下
爱的太多、受伤的始终都是自己.
十五岁以后、我决定以后只在意自己
有那么一些人,我们擦肩了来不及遇见,遇见了来不及相识,相识了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是要说再见.
但我不觉得这是不幸,谢谢你让我过了一段我想要的生活.
很多时候自己喜欢静静的看着别人聊天,看着别人的笑容,自己安静的像个孩子一样...时间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带走了记忆中那些我所熟悉的人和事...
现实一次次的证明,一次次的打击,然后我开始变的怯懦起来。开始喜欢当个鸵鸟,把头埋起来,用这样的方式把自己置身事外。其实,这个世间有几个人可以真正做到置身事外,如果能,要么伤害别人,要么伤害自己。从头到尾,都是横亘在心底的一道疤。于是每个人都在改变着,然后我们遗憾的跟自己说:你变了,我变了,大家都变了。
幼时的誓言于天真随着你们的离开而失去了方向,那些誓言那些天真成为我闭上眼睛不灭的影像...
人生的每条路都会有同行的人陪伴,每个路口都会有同行的人离去。于是,我们总是说着再见。于是,我们真的就再也不见。什么是永远,永远是时光的极限还是转身后的一念之间。那些零落的字句,影象,一闪而过,却塌塌实实地凝固在脑海里。我躲在这个角落,利用言语堆砌自己的感受,一次又一次,然后分崩离析。我知道,它们一直都在,只是已不属于我。
当决定放开,平常心对待。
再忆起那些时光,阳光透过窗子映射进来,心一下子很开阔,不再那么沉重。
过去是美的,记忆是美的,曾经有过就好。不该老抱着不放,影响现在,将来。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转角,只是我的转角是往回走,你们的转角呢?转角后我还能遇见你们么??那些曾经我爱的和爱我的人...
风景只能够远远的欣赏,离近了也就不美了,就比如那些回忆那些过往...我一直活在过去,每天幻想着曾经的过往,不曾醒来,可是梦一直继续下去么?过去已逝,年华不在...
当我的回忆刻上时间的印记,不在单纯的微笑,从前的过往,那些简单的,那些快乐无所不在的光阴,渐变为了一种空洞而残忍的痛...
当我渐渐体会到人间冷暖的时候,便懂得了如何面对如何承受,不说自己曾经在那些艰辛的日子留过多少眼泪,不说自己经历了多少挫折和坎坷...唉,抬头凝望天空,才发现原来不开心的时候,天还是那么蓝...
慢慢的我们都会长大,阳关底下那个少年,走过了那些年的忧伤。
青春,或者已经走远....

大致内容是这个 麻烦大家了
谢谢

我依然___________

非原创

(一)我依然为蜀国纵情悲歌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耳畔又响起这首铿锵有力的词,脑海中又浮现出三国时期战火不断,连年征战的画面。(点评:引用歌词开头,很快切题。)

记得初看《三国演义》,读到关羽兵败麦城,战败被俘,惨遭杀害之时,我涕洒涝沱。再读《三国演义》,当看到诸葛亮仙逝五丈原之时,我热泪纵横。 掩卷沉思,也许是自己年少多情,或许是抑曹尊刘的感情导向,让我身不由己地偏爱蜀国,深深地为蜀国哀叹。

想那刘、关、张,自从桃园三结义,他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伸张正义、打击邪恶、平叛黄巾……在刀光剑影、鼓角争鸣中,征战了大半辈子,终于建立了蜀国。可好景不长,坚挺的蜀国只有短短的两年时间。义关羽失利被杀,急兄仇张飞遇害,刘皇叔白帝托孤,重振汉室的伟业没成,一统江山的霸业未竟,他们先后带着遗憾匆匆离去,成为人们心目中耳熟能详的悲情英雄。弟兄三人的相继去世,致使蜀国力量大为削弱,让经营出一个兵强马壮的蜀国美梦最终成为泡影。

再看运筹帷握的诸葛亮,他的一生是个悲剧。先主驾鹤西去,蜀国千万人唯诸葛亮马首是瞻,他不是不知道刘禅是扶不起的君主,他更不会不知道 刘氏天下的气数,可三纲五常的束缚让作为臣子的他只能竭股股之力,尽忠 贞之节。明知自己无力回天,明知不能力挽狂澜,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了。在出师表中他希望用嗣子唤起平天下的雄心,可扶不起的刘阿斗眼里看 到的不是锦绣河山而是笙歌燕舞。他把所有责任扛在肩上,顶着艰难,穷尽智囊,鞠躬尽瘁.掰精竭虑,踏上这条不归路。七年北伐,犹未踏入中原半步,饮马黄河,终究只是南柯一梦。从三顾茅庐、火烧赤壁、七擒孟获到计谋司马,徒增后人一声长叹!可是,谁曾看见他眉头紧锁羽扇轻摇的无奈,谁又听到他遥望蜀道寒云那心酸的叹息?在五丈原的枫讽秋风吹落枯叶之际,他带着宏图未展的遗憾走了,带着对先主知遇的愧疚走了,卧龙一朝魂归故里, 大蜀江山土崩瓦解。

"聚散皆是缘,离合总关情,担当生前事,何惧身后评……"遥望历史的蜀地,回想那些熟悉的面孔,感伤的眼泪滑然而落。

历史的车轮碾过泛黄的史册,我依然为蜀国几度纵情悲歌。(点评:照应开头,再次点题。)

满分理由:

但看标题所产生的磁力就可能一下子粘住阅卷者的眼球,小小年纪竟然 敢于评价耳熟能详的名著,不觉为小作者的大胆而赞叹。评名著很难出彩, 但是小作者独辟蹊径,找准角度,选选了几个人物,把自己对这几个三国人物的深刻思考融入了作文,融感情于字里行间,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他们的一生, 使文章浑然天成、流畅自然。另外,本文巧用大量的排比、对偶,使文章大气磅畴,也给文章增添了书卷气和文化底蕴。文中还巧妙地借用《三国演义》的片头片尾曲,使文章声情并茂,文采斐然,能写出如此水平的文章,足看出作者有较高的文学修养。

(二)我依然会伸展双臂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一一题记

中考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天,我坐在电脑前浏览着汶川大地震的信息,因为语文老师说这是中考的热点。为了再多往大脑里塞一点东西,我牺牲了午睡的时间,与困神做着艰苦卓绝的斗争。

突然,我的QQ里有一个陌生人发来信息。

"你是谁呀?"我好奇地问。"我是谭千秋。"

"谭老师?"我一愣,觉得是在梦中,"您不是为了保护您的学生在地震中牺牲了么?"

"是呀,我现在是在天堂里和你聊天呢。"

"天堂还有QQ.聊天?"我惊讶地瞪大眼睛。

"是呀,除了丑陋的东西,人间的一切在天堂都有呀!"谭老师发来了个笑脸。

"是么?那现在我正有个问题要问您。"

"当您救那四个孩子时,有没有想到出名?"

"没有,如果以生命为赌注来换取名声,太不值得了。" "那您当时想的是什么呢?"

"我只想多救几个孩子,这是我作为一个老师的职责。"

"人在危难时往往表现出本能,当楼垮塌的一瞬间,您为什么不抱住自己的头,或夺路而走?"

"对我来说,护住孩子是我的本能。"

"对了,有一个老师,人称‘范跑跑',他在地震发生时,第一时间第一速度跑到了操场,他说:‘我没有冒着生命危险救助学生的义务。'还说,‘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 '你是怎么看的?"

"社会自有公论。但我觉得当一个人把先人后己和牺牲当作一种义务时,我们的社会会更美好。"

"如果您再次选择您会不会像他一样先跑出去呢?" "不会,我依然会展开双臂护住我的学生。"

"那么……"我还想再问问,突然啪的一声停电了。我一愣,揉揉眼睛, 刚才是梦?还是有一个人冒充谭老师?都无从知道,但他的那句话我却清晰地记着"我依然会展开双臂护住我的学生。"

我想,正因为在大灾大难面前,我们依然有这样的精神,所以灾区人民依然能够重建美丽的家园,我们的民族依然挺着脊梁,我们的国家依然兴盛。

满分理由:

绝大多数考生看到"我依然……"这个题目,都是写自己依然如何,但本文作者却独辟蹊径,虚构了自己与在地震中牺牲的谭千秋老师的对话,并借用谭老师的话作为文章的题目,让人眼前一亮。本文写自己通过QQ与在天堂的谭老师聊天,虽然荒诞,但因为前后的铺垫,又显得合情合理一一这一切不过是作者对地震中两种现象的思考认识罢了。结尾的抒情,含蓄地表明了自已的态度,深化了主题,也让读者受到鼓舞。

(三)我依然在人间

我是留在潘多拉盒子里的礼物,是人类一切不幸中唯一的安慰。

一一题记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汶川,地震这个恶魔施展淫威,要把美丽的天府之国变成地狱。于是一瞬间,房屋倒塌,高山滑坡,江河断流,痛苦、伤心、哭泣、绝望、死亡从废墟中升起。恶魔狞笑着对我说"希望呀,你快远远地逃吧,这里已无你的立身之地。"

"不,人类永远不会抛弃我。"

"你不要痴心妄想了。人类已被巨大的痛苦占据,哪里还有你的位置呢?你找找吧,如果找不到,就乖乖地滚走。"

"好的,如果我找不到,我走,如果我找到了,你滚。" "一言为定。你去找吧。"

'我和恶魔定下赌约,开始寻找。

啊,那位老人是谁呢?原来是温总理,在震后不到3小时的时间内即赶到灾区,身先士卒,带领政府和群众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他不怕疲劳,连续奋战在抗震救灾最前线。灾民的苦难让老人显得苍老了。啊,我找到了,我在温总理悲悯的白发里。

解放军战士来了。你看他们在崇山峻岭中急行军,冒死空降"孤岛",在余震中搜救废墟下的百姓。啊,我找到了,我在他们的血与汗里。

在地震发生十余小时后,一位名叫郎铮的满脸是血的三岁男孩被救出来了。就在武警叔叔准备把他转移到安全地带时,小郎铮艰难地举起还能动弹的右手,虚弱而又标准地敬了一个礼。啊,我找到了,我在郎铮感恩的小手里。

地震发生后,两岸同胞敞开了钱包,献出了血液,伸出了援助的手。啊,我找到了,我在全国人民关注的目光里。

啊,我仍然在人间,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我们一定会战胜恶魔,我们的未来仍然是美好的!

满分理由:

本文突出的亮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形式新颖。开篇用题记,点出了希望对于人类的意义,深化了主题; 正文巧用童话的形式,以"希望"寻找依然在人间的证据为线索组织全篇,并多次用"啊,我找到了,我在……里"的句式,照应文题,形式活泼而严谨。

二、主题深刻。本文写了地震发生后的几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片段,从不同侧面写出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众志成城的精神。正因为这种精神,所以灾区在地震后依然拥有希望。结尾抒情,给人巨大鼓舞。

(四)我依然选择前行

撑一竿竹篱,在潺潺的溪水中前行,两岸缤纷的桃花飘成了粉红的雪。

我忘怀了自己,登上水尽头的那座山,爬进小洞,来到了这人间仙境。

阳光透过蔚蓝的天空,照耀着这丰腴的土地,清澈的湖水妩媚地环绕着村庄,青山的影子便荡漾在水波里。还有高大的桑树,青翠的竹子护着整齐的房屋。狗儿欢跳的身影,勾起了孩子微笑的嘴角。

我呆呆地站着,看着这被幸福、和平所笼罩的村庄,竟潜然泪下。面前的是安乐和富足,身后的是喧嚣与苦难。

眼前的这一切都在抚慰着我的心灵。桃源人盛情的邀请使我心动,留下来吧,这里只有宁静、富足,这是人间的天堂。

几天的生活让我迷恋,但我依然决定离开。在朝霞染红天空的时候,我踏上小船,轻轻地点下竹篱。小溪溅起的浪花仿佛是轻轻的叹息,沾衣的桃花想挽留我离去的身影。

我知道,我的世界不是天堂,但在这里,我会忘记幸福,忘记追求与梦想。

桃花源是不需要梦想与憧憬的,几千年的平静拒绝了尘世的纷扰喧嚣,甜甜的田园气息便麻醉了人们的思想。

或许小国寡民、与世无争是一种幸福,然而没有梦想的推动,文明也就永远停滞。

我知道,我留在这桃源仙境,便失去了梦想,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我也知道,我的世界还有许多不足,许多丑陋,而我不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不能使自己的世界涤荡污浊。但我依然选择前行,不管未来怎样,辉煌抑或平淡,我依然前行。我的梦想、流动着斑斓的色彩,我想用微薄的力量使我的世界少一份丑陋,多一份美好。

满分理由:

本文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演义而来。偶入桃花源的武陵人为何会离开这人问仙境呢?原文并没有交代,小作者却根据自己对生活的理解给出了答案,使文章显得新颖而不轻浮,深刻而不呆板。文章使用第一人称,细腻地刻画了人物剧烈的思想斗争,借此表达了自己对生活的认识:与世无争的幸 福会让自己失去梦想,失去人生的价值;现实生活虽有不足,自己能力虽然有限,但只要尽力去做,却能使"世界少一份丑陋,多一份美好"。作为一个初中毕业生,对社会能有这样清醒的认识,确实让人敬佩。其思想深度无疑是 本文最大的亮点。

(五)我依然怀念那人,那树,那老屋

又是一年春来到,灿烂的桃花既喧嚣了那树,也染红了我记忆中的那人和那座老屋。而如今,桃树老屋依旧,而穿梭其中的那人一一爷爷,却早已乘着那一树的花香去了。 (特写开头,让读者马上进入角色。)

爷爷整整大我七十岁,每当我和爸爸回家看爷爷,爷爷总是安详地坐在椅子上,品着茶,吧嗒着烟袋,眯着双眼晒太阳。爷爷说,他最喜欢看那太阳从东方升起,那升起的太阳就像毛主席一样一一温暖、慈祥。听爸爸说,爷爷很小就入了伍,在部队生活了多年,对毛主席感情特深。记忆中,爷爷常常把我搂在怀里,絮絮叨叨地说"看,那太阳就是咱毛主席,没有他,我们过不上 这么好的日子……

打我记事起,爷爷就在那间被烟熏火燎的黑黑的老屋里住着,老式门窗上的油漆早已斑驳。爸爸屡次要求重新翻盖老屋,爷爷硬是不肯,说"人老了就喜欢这住了一辈子的旧屋,老房子住着才舒服呢!"是啊,伴着公鸡雄壮的啼鸣、几声牛羊的欢叫,农家小院飘起袅袅炊烟,交织成老屋这祥和、宁静的"田园式"清晨。在我的记忆里,但凡有一点好吃的,爷爷总是夹到我的碗里,说"丫头,你多吃!"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边歪着头看着爷爷,边毫不客气地迅速吃光,一点也没意识到要谦让老人。哎,现在想想,爷爷最疼的就是我,而当时的我,却不懂回报,只是肆意地挥霍着爷爷那早已被加了期限的爱。

老屋门前的那棵桃树,粗壮遵劲。树干上面那粗糙的纹路,像极了爷爷额上深深浅浅的皱纹。爷爷很爱那树,因为它会结出很多很甜的桃子,爷爷 最喜欢从树上摘下新鲜的桃子递给丫头吃。看着丫头满嘴流着蜜汁般的桃汁,爷爷眉眼里堆满了笑,那一刻,仿佛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然而,就在那个水拎冷的挑子缀满那树的季节,爷爷走了,弥留之际,他只留下了一句话"看好了桃树,好让我丫头有鲜桃吃……"

光般的岁月一晃而过,我已和爷爷相别多年。每当来到爷爷的坟前,我只想说:爷爷,我依然爱您!依然怀念那树、那老屋!

满分理由:

小作者选取了记忆深处最感动自己的内容:乡村老家的亲人、桃树和老屋来写,读来感人至深。小作者是很用心用情来回忆的,字里行问隐含着一个"爱"字,有爷爷对自己的疼爱,更有自己对爷爷的爱和怀念。也正是这种 特殊的情感,让这篇佳作在众多文章中熠熠生辉。

文章语言朴实细腻,读来如沐春风。文章虽没有华丽的辞藻,却也适时巧用修辞,像"枝干上面那粗糙的纹路,像极了爷爷额上深深浅浅的皱纹"简直把爷爷的形象写活了。细细读来分明能嗅到文字中所散发出的乡村特有 的质朴和美丽。

(六)我依然做一个正义仁爱的我

亘古至今,变换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我执著的追求。

一个机缘巧合的邂逅,上帝赐给了我三次生命的机会。于是,就有了我穿越时空的三次历练重生。

第一次,我做一个传说中的神一一普罗米修斯......

此后不久,在阴森森的地宫里,我的灵魂正在游荡,转过宫殿的一角,撒旦在冲我冷笑"哼!普罗米修斯,我一向尊重你,可你竟然给人间带去了火种!"

"是的,正因为如此,我才受到了宙斯的惩罚!可是我坚持我是正确的,因为我给人间带去了光明与温暖,人类会记着我!我爱天堂,可我更爱人类!"

"可你被宙斯施以酷刑!可怜虫!连我都替你感到羞耻!"撒旦的声音在地狱里回荡。

"你算什么?你不过是被宙斯打败的魔鬼!智慧的万神之神会理解我的!"

"你真是一个顽固的家伙,我要让你重新回炉!烧毁你那疯狂的爱之心!"在撒旦恼羞成怒、声嘶力竭的咆哮声中,一股烈火将我包围,但我坚信,我的心会愈发澄澈。"如果我重回人间,我定会依然有一颗仁爱之心!"

第二次,在千百年后我做了一个震惊朝野的清廉官吏一一海瑞……

突然一天,正在我埋头查阅案卷的时候,书童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神情恐慌地喊道"海大人,不好了,你的奏折惹恼了皇上,要拿你下狱呢!您快想 想法子吧!"

"无妨,我为民请命,匡正皇上错误,我问心元愧就是下狱又有何惧哉!"

"海大人,您官小名微,当朝贵人都不曾进谏您这是何苦呢?"书童满脸 焦虑地抱怨着。

"我视人民为衣食父母,为民请命,我心甘情愿!我受皇恩,但更要为黎民着想!看着贪官污吏都在我面前如割麦一般倒下,看着他们诅咒的目光,听着民众由衷的呐喊,我扪心自问,对得起天地良心。"

终于,我在百姓安居乐业中死去,灵魂再次来到那阴森之地。"海瑞!你竟然违背我的意愿,擅自为民做主!那就用冰使你屈服!" "如有重生,我依然有一颗仁爱之心!"

第三次,我正在做着我的白衣天使......

看,在经历了生与死的洗礼、冰与火的考验之后,那些为更多人的幸福而奔波忙碌的身影中,就有我……

我坚信一一

乌云遮住太阳,不能盖住明天的光彩;

寒冬掠过大地,不能挡住活泼的黎明。

因此,无论经历了什么,我依然做一个正义仁爱的我。

满分理由:

文章给阅卷老师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构思大胆离奇,文章描写了"我"三次穿越时空的历练重生,从普罗米修斯、海瑞到白衣天使,不管是人间、天堂还是地狱,"我"那颗正义仁爱的心都不会发生丝毫的变化。当考生摆脱现实生活的局限,将目光放到想象空间的时候,就预示着写下的将是一篇上乘佳作。

文章的标题"我依然做一个正义仁爱的我"茨绊明纠芝出了自己的观点,很具冲击力,言语中透着睿智。全文大篇幅的对话、富有个性的语言展现了不同的人物的性格,撒旦的阴险、书童的善良、"我"的执著跃然纸上。

(七)我依然迷恋那方天空

总是喜欢抬头遥望那繁星密布的苍穹,透过那方天空,仿佛依稀看到几千年前的先人们正吟唱着古老的歌谣辛勤劳作的情景,并在怀想中形成了眼 前那些清晰的实物......

我依然迷恋爷爷写的方块字。从咿呀学语,我就一直喜欢看爷爷写的毛 笔字,爷爷写的字方方正正,道劲有力。一个个的方块字就像一片片的小舟,载着我童年的梦,畅游在"烯娥奔月"、"牛郎织女"等神话故事当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已势不可遏地喜欢上了方块字,它似乎是最神奇的魔棒,无论你是多么的心浮气躁,欣赏着那一页页的方块字,不知不觉间就会帮你滤去心底的浮尘。那方方正正的结构,似乎永远在提醒我,要堂堂正正光明磊 落地做人。

我依然迷恋奶奶纳的千层底。奶奶的手很巧,做的鞋既漂亮又舒服还不臭脚。小时候我最骄傲的事,莫过于穿着奶奶做的新鞋去上学了,小伙伴们总是羡慕我有这么一位好奶奶。稍微长大些尽管我有妈妈为我买的时尚鞋,尽管不时会收到陌生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尽管有的同学私下里认为我老土,可我依然爱穿奶奶做的纳底布鞋。鞋上每一个精心缝制的针脚,都寄托着奶奶对我脚踏实地走天下的嘱托。

我依然迷恋妈妈熬的玉米粥。面包牛奶包围下的我,仍然钟情妈妈熬的玉米粥。在我的眼里,那金黄色散发着热气的玉米糊糊,香甜可口,是世界上无可替代的美食。据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买不起奶粉和饼干的妈妈,只能用小火炖好的玉米糊糊喂还没长全牙齿的我,而我每次都用小子扒着碗,张着小嘴贪婪地吸吮那"琼浆金液"。玉米粥哺育了我,也教会了 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要忘了家乡那片热土。

林林总总的事物,仿佛一颗颗璀璨的明星,点缀着那方遥远的天空。

满分理由:

人们都欣赏有思想、有见解、有品位的作品,考官也不例外。内容深刻,才能给人留下思考的空间和新的启迪。考生能够从千层底、方块字、玉米糊三个角度行文,这篇考场作文写出了情,写出了意,考生能够从这些实物中感悟到我们民族的踏实、正直的精神,更是不同寻常。

读完全文,感觉文思和文笔如河流般流畅,文字朴实而又炉火纯青, "林林总总的事物,仿佛一颗颗璀碟的明星,点缀着那方遥远的天空",多么富有表现力的语言,使得文章集然夺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28
我依然迷恋那天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不知不觉间就提笔写下了这句诗。春花秋月,何其美妙的景色,但总也看不完.
我依然迷恋奶奶写的方块字。从咿呀学语,我就一直喜欢看奶奶写的毛 笔字,奶奶写的字方方正正,道劲有力。一个个的方块字就像一片片的小舟,载着我童年的梦,畅游在"烯娥奔月"、"牛郎织女"等神话故事当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已势不可遏地喜欢上了方块字,它似乎是最神奇的魔棒,无论你是多么的心浮气躁,欣赏着那一页页的方块字,不知不觉间就会帮你滤去心底的浮尘。那方方正正的结构,似乎永远在提醒我,要堂堂正正光明磊 落地做人。

我依然迷恋外婆外公合纳的千层底。外婆外公的手很巧,做的鞋既漂亮又舒服还不臭脚。小时候我最骄傲的事,莫过于穿着外婆外公合做的新鞋去上学了,小伙伴们总是羡慕我有这么好的外公外婆。稍微长大些尽管我有妈妈为我买的时尚鞋,尽管不时会收到陌生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尽管有的同学私下里认为我老土,可我依然爱穿外公外婆合做的纳底布鞋。鞋上每一个精心缝制的针脚,都寄托着外公外婆对我脚踏实地走天下的嘱托。

我依然迷恋妈妈熬的玉米粥。面包牛奶包围下的我,仍然钟情妈妈熬的玉米粥。在我的眼里,那金黄色散发着热气的玉米糊糊,香甜可口,是世界上无可替代的美食。据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买不起奶粉和饼干的妈妈,只能用小火炖好的玉米糊糊喂还没长全牙齿的我,而我每次都用小子扒着碗,张着小嘴贪婪地吸吮那"琼浆金液"。玉米粥哺育了我,也教会了 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要忘了家乡那片热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22
我依然飞翔

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飞翔。

——题记

无尽的黑夜侵蚀着我那无尽的愁思,周围是可怕的静寂,我起身来到窗前。

风很冷,绕过起伏的窗帘,刺透了我麻木的神经,我哆嗦了一下,缩了缩脖子。外面的灯光将整个院子充斥成白昼,半秃的树在瑟瑟秋风中颤抖,几片枯黄的树叶顽强地守着岗位,又终于坚持不住,一头栽下来,飘然落在冰冷的水泥板上。

我叹口气,为那片悄然消逝的生命,更为自己无地自容的成绩。我不明白为什么上帝给人们胜利和欢乐的礼物时,后面总要拴上失败和苦涩,我总是摆脱不了失败双手的侵噬,犹如风雨中哭泣的百合花,淡薄了对阳光的渴望和心中那份持久的傲世之气。多少次苦苦寻求,又多少次茫然失落,梦犹如雪片漂洒的精灵,心已冷,意迷茫……

深夜的风无力地掀动着俯卧在地面上的枯叶,翻动,再翻动,一直到大树的根下——那是生育树叶的一棵树。我忽然懂得:失去意味着新的获得,衰落意味着新的开始。一片黄叶枯了,烂了,受侵蚀,受寒冻,当春暖花开时,它将是层层浓荫中的一片。看到这里,我不觉释然了。

失败是成功的因素,没有它,不会使你耳边警钟长鸣,失败又是生命的重负,长久地背着它,跋涉的脚上会多磨出几个不应有的血泡。朦胧中我感悟到风雨之后的阳光。“人生自信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年”!让洒脱与风雨同行吧。只要青春还在,我就不会悲哀,只要阳光还在,我就不会孤独,不会停歇,纵使陷身茫茫沙漠,希望的绿洲还在,我心依然飞翔。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

抬头,不知何时,天上多了几双眨动的眼睛,黑暗过后必是黎明,阴霾散尽,依然是彩虹,狂沙淘尽方得金,扬起自信的风帆,迎难而上吧!别因一时的荒芜而永别了心灵的田野。

带着微笑出发,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飞翔。

我依然选择真实

如果有人问你,什么最美。你也许会说,山清水秀是美丽,容貌怡人是美丽,才华横溢是美丽,其实,真实也是一种美丽。

罗纳尔多还有一名普通的球员时,他觉得自己的暴牙很丑,训练时,总会下意识地把嘴紧闭,这样,他不能大口呼吸,精力也不集中,不能充分发挥潜力。细心的教练发现了这个问题,跟他谈话,鼓励罗纳尔多张开嘴,忘掉自己的暴牙,之后他的潜力充分发挥,成为一名足球明星。

球迷们说过,他们觉得罗纳尔多的暴牙很酷。这说明真实也是一种美丽,我们不需要掩盖事情的真相,既然它已成定局,你又何苦浪费心思去掩盖,要知道,有时候,真实是很美丽的,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

雅典奥运会上,用风一样的速度重新书写中国田径史的运动员刘翔,何尝不是美丽的,他曾这样坦言:“我歌唱的怎么样自己知道,如果我没有跑出12秒88,你以为真的会有人愿意包装我成为歌星吗?”多么真诚的话语!面对他,我们能说他不美丽吗,许多相貌出众的歌星无法跟他相比,因为他是真实的,朴素的,没有任何包装的如此真实,距离我们是这样的近,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

也许你的相貌平平,也许你没有华丽的以上,或许你才疏学浅,但是只要你是真实的,那一定是美丽的。没有人说小偷是美丽的,因为他们虚假,他们就像是在黑夜活动的老鼠,不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只要的人生不是美丽的人生。

真实的美丽让我们心灵踏实,让我们的脚步厚实有力,真实的美丽让我们挺起胸膛走路,真实让你不畏惧,勇往直前,让我们变得神气活现。

不管世事如何变化,我依然选择真实。因为你发现了真实,你就发现了美丽,因为真实的就是最美丽的。
第3个回答  2009-03-22
我依然迷恋那方天空

总是喜欢抬头遥望那繁星密布的苍穹,透过那方天空,仿佛依稀看到几千年前的先人们正吟唱着古老的歌谣辛勤劳作的情景,并在怀想中形成了眼 前那些清晰的实物......

我依然迷恋爷爷写的方块字。从咿呀学语,我就一直喜欢看爷爷写的毛 笔字,爷爷写的字方方正正,道劲有力。一个个的方块字就像一片片的小舟,载着我童年的梦,畅游在"烯娥奔月"、"牛郎织女"等神话故事当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已势不可遏地喜欢上了方块字,它似乎是最神奇的魔棒,无论你是多么的心浮气躁,欣赏着那一页页的方块字,不知不觉间就会帮你滤去心底的浮尘。那方方正正的结构,似乎永远在提醒我,要堂堂正正光明磊 落地做人。

我依然迷恋奶奶纳的千层底。奶奶的手很巧,做的鞋既漂亮又舒服还不臭脚。小时候我最骄傲的事,莫过于穿着奶奶做的新鞋去上学了,小伙伴们总是羡慕我有这么一位好奶奶。稍微长大些尽管我有妈妈为我买的时尚鞋,尽管不时会收到陌生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尽管有的同学私下里认为我老土,可我依然爱穿奶奶做的纳底布鞋。鞋上每一个精心缝制的针脚,都寄托着奶奶对我脚踏实地走天下的嘱托。

我依然迷恋妈妈熬的玉米粥。面包牛奶包围下的我,仍然钟情妈妈熬的玉米粥。在我的眼里,那金黄色散发着热气的玉米糊糊,香甜可口,是世界上无可替代的美食。据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买不起奶粉和饼干的妈妈,只能用小火炖好的玉米糊糊喂还没长全牙齿的我,而我每次都用小子扒着碗,张着小嘴贪婪地吸吮那"琼浆金液"。玉米粥哺育了我,也教会了 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要忘了家乡那片热土。

林林总总的事物,仿佛一颗颗璀璨的明星,点缀着那方遥远的天空。
第4个回答  2009-03-24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不知不觉间就提笔写下了这句诗。春花秋月,何其美妙的景色,但总也看不完,我的近两年半的初中生涯恐怕都迷恋在这上面了吧,有时会在平淡中惊起,再过半年就要再次“及第”了,只是这次又不知进的是哪个门儿。我依然在沉睡。 想想这两年半的历程实在是没有过多的记忆。也还记得军训在教室上晚自习时,如云一样穿过教室的大雾,一阵一阵的波澜絮涌,讲台上的老师若隐若现。我想中考对现在的我来说就像那讲台上的老师吧,隐约可见,却又好像真正地摆在面前。中考是我逾越不了的一座大山。 看着桌上的水印,不由得想到了目标。记得刚开始,我还雄心壮志地在墙上贴着“杀进一中”的横幅,但时间可以冲刷一切,桌上的水印渐渐地被阳光蒸发掉了,我的目标也被我自己的散漫给蒸发掉了,无影无踪。 “十年一觉扬州梦”,我喜欢沉睡,因为沉睡可以不理会外界的事务,没有烦恼,没有吵闹,更不用去挥酒什么汗水,弄得一身臭,只有在沉睡中才可以得到无休止的放松。梦中,我可以自由地翱翔天空,不用学习,不用运动,梦的味道很甜密。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有时也会从梦中惊醒,会想到梦醒后的现实,会想到中考失败后父母的失望,亲友的眼光,鄙夷的、嘲笑的。梦醒的紧迫感也会带到现实中来,虽然也会有幡然悔悟的时候,但当我安心地坐到桌前时,又会被电视中的情节给吸引了,也会不知不觉地吃零食, 或出去转悠一圈,不知何时有了应激式的抵触心理。 自习课教室的喧哗让人颇为烦躁,过为激动的同学,情绪阴晴不定的班主任,班级落下的名次,怎能不令人情绪低落呢?记得邻居的姐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退学的吧?我会不会重蹈覆辙呢? 还是沉睡令人心安;我好想永远的沉睡;但是我心中不禁要问:今宵梦醒何处呢?
题目为:我依然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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