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国际关系就是这样
瑞士 永久中立国
瑞士:欧洲的花园,是世界最富裕的国家之一。
政治:瑞士是联邦制国家,各州为主权州,有自己的宪法。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联邦议会由具有同等权限的国民院和联邦院组成,是联邦的立法机构。只有两院取得一致,法律或决议才能生效。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联邦委员会主席为瑞士联邦主席,是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任期一年,不得连任。根据宪法规定,瑞士实行“公民表决”(即公民投票)和“公民倡议”形式的直接民主。凡修改宪法条款、签订期限为15年以上的国际条约或加入重要国际组织,必须经过公民表决并由各州通过后方能生效。
外交:瑞士为“永久中立国”,奉行积极的中立政策。“普遍性”、“善良服务”和“国际合作”是构成其外交政策的三要素。
与中国关系:1950年9月14日,瑞士与中国建交,并互派公使。1956年1月和1957年4月中瑞各自将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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