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已经六十多岁了,在农村信用社做了很多年的代办员,前几年有一次帮人贷了十万元款,结果那人没还上,最终信用社通过法院,他们三个担保人共同还了这十万块,其中我父亲还了四万,当时借款人的理由是盖房子,结果他拿给他哥哥放高利贷去了,现在借款人不还我父亲他们钱,有什么法律手段吗?
请求法院发布支付令,需要怎么做,一点法律知识都没有怎么办?还有就是他在县城有一套房子,全家人住在哪里,能让他用现在的房子做抵押吗或者怎样?
追答支付令的程序及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17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支付令所提供的材料:证明债务客观错在的证据,及相关的情况说明。关键问题在于,那人就说那钱给他哥哥了,他哥哥不给他,他就没钱还,怎么办呢
追答你爸有向信用社代还款的收据,凭该收据就可以向法院对原贷款人(主合同债务人)提起诉讼。不要管他把钱那给谁!
追问恩恩,不知道有没有过这种案例呢?胜诉的成功率高不高?怕把他逼跑了。
追答这种案例很多,完全可以胜诉的!民事诉讼是靠证据的,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就可以胜诉。自已没有把握提起诉讼,要在当地请位律师代为办理。
应该走什么途径呢,我们就是农村的,需要请律师吗?就是害怕那人跑了,就完全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