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正式合同,在职已满一年零三个月,现被辞退,公司是否触犯新劳动法,员工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请提供细节,好吗,一共300分(悬赏分追加达到上限,怎样提高悬赏分?)全给各位了 ,在岗证据指哪些呢?补充:有工伤险,没有其他保险,是被立即辞退的,每月上班时间超过400个小时,加班费超出12小时只按6元计算,无休假,本人异常气愤,没想到往日的任劳任怨在公司眼里是没有价值的,希望各位多献良策,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03-26
没签订合同,裁员的话最少要支付两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09-03-27
没正式合同的话,很难得到赔偿。就是有,也不会太多!
第3个回答  2009-03-26
哦,没签合同啊,拿工资条与银行出具的汇款信息去告他好了~双倍工资~一定要告他,一定要有一定证据,找个小律师就可以解决掉,而且总共收你也就1000来块
第4个回答  2009-03-26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劳动法有特殊明示。
第5个回答  2009-03-26
绝对能,找个律师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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