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已经一年多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办三金,今年也就是2009年元月又续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签的是在销售部任销售顾问一职,还是没有交三金,到现在公司要求我换个工作岗位,并已将我调离销售部,不在担任销售顾问一职,成了公司里的没人管的闲人,可是我不想换工作岗位,请帮忙从法律上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自己有几点想法请大家帮着也给解答一下!!!
1.我是否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我的劳动合同违约问题(以公司方面没有提供我签合同时所签的劳动条件为由)并提出赔偿?
2.我能否通过仲裁要求公司就三金未交问题提出赔偿?
3.我现在如果辞职算不算违约?
4.现在的状况是不是公司已经是造成了单方面违约?
备注:我只有25分,请大家别嫌少!!!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