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因为据说写父母的名字,将来遗产税会很贵,于是准备直接在证上写女儿的名字。
怎样证明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方法比较方便简单的,最好不要让男方家知道的是女方个人财产方法?
(男方婚前买有一套房子,本来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考虑,提议帮男方按揭付清然后房产证写上女方名字,但是男方家长坚决不同意,女方父母只能考虑帮女儿买一套以备万一)
个人是希望不去伤害夫妻感情,所以希望是房产证上写了女方的名字,而且男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决。,如果能提供给我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法,感激不尽~!
可以写一个财产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扩展资料
其他应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