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户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
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二、单独立户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 《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4、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6、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8、办理流程: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扩展资料: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参考资料:分户_百度百科
办理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
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新家庭成员的名单。(需要原件)
5、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立户,指立户口或分户口,年满法定年龄,独立生产生活,申请自立一户。
引证解释:
1. 古代设立户神的祭祀。
《礼记·祭法》:“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2. 立户口;立户头。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一系列问题。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立户
办理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
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5、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扩展资料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开户主户籍,另立档案。
分户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参考资料:分户-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国人大网
需要你有自己的住房(也就是你自己要有房产证,或者有公房的租赁权证),才可以办理分户。
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5、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参考资料:分户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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