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最迟交单日具体怎么算

我做到一道题,不太明白信用证交单日是怎么算的“议付信用证有效期为9月10号,交单期规定为15天,出口商于8月20日将货物装船,则应在几号前向议付行交单”答案为9月3号。
我不太明白,它说15天内交单,那8月20日是算第一天吗?如果是的话,那是不是只要在9月4号前交单就可以了?为什么是3号啊?它说9月3号前应该不包括9月3号的吧。
我想知道信用证最迟交单日具体怎么算,货物装船那天是算第一天的吗?

  最迟交单日,信用证的“交单期”(Period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就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必须向银行交单要求兑付的日期。一般来说,L/C对交单期都有明确的规定,合理的交单期的长短取决于许多因素,如到商会或领事馆办理认证或出具有关证明所需的时间;申领检验证明书,如SGS验货报告等所需的时间;缮制、整理、审核L/C规定的文件所需的时间;单据送交银行所需的时间包括单据送银行后经审核发现有误退回更正的时间等。
  通常交单期规定为运输单据出具后的7-15天.
  L/C对交单期的规定是为约束受益人,促使其在货物出运后及时交单,避免由于受益人迟交单据而使得单据“过期”,如晚于货物抵达目的地,从而会给进口商带来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风险(如滞港费等),也会影响进口商及时提货转售,贻误商机。当然受益人尽早交单对其自身也有好处,如果单证相符,则受益人可早日收款,加速资金流转;如果单证不符,在不符点是被议付行发现的情况下,可以有较充裕的时间更正单据;即使单据已经寄到了开证行,开证行发现不符点并提出拒付的情况下,若时间允许,受益人也会有可能补交更正后的单据,以确保收款安全。

  当然,L/C也可以不规定交单期,《UCP600》第14条c款规定:“如果单据中包含一份或多份受第19条—第25条规定的正本运输单据,则须由受益人或代表在不迟于装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
  对此,《UCP500》第43条a款有类似规定,只是《UCP600》把过去的“21天”明确规定为“21个日历日”(21 calendarays)。也就是说,如果L/C中没有规定交单期,那么最迟交单期就是装运日后的21个日历日之内,此时受益人的交单要受到L/C的到期日与交单期这两个日期的约束。不过21个日历日的规定仅适用于要求提交的单据中包括一份或多份正本运输单据的情况。在L/C没有要求提交正本运输单据时,受益人只需在L/C的有效期内交单即可。
  为保证收汇安全,受益人可采取两次交单方式,即在运输单据签发前,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待货物装运后取得运输单据再向银行提交运输单据要求兑付。另外,在电子信用证业务中,关于受益人交单问题,《eUCP1.1》第e3条a.ii款规定:“„单据‟应包括电子记录”。
  第e5条b款规定: “电子记录可以分别提交,无须同时提交”。c款规定:“若eUCP信用证允许提交一条或多条电子记录,受益人有责任向接受交单的银行提供表明交单完毕的通知。该通知可以电子记录或纸制单据的方式做出,同时必须注明有关的eUCP信用证。如果银行未收到受益人的此项通知,将被视为未曾交单”。 c款的规定值得注意,因为当提交纸单据时,《UCP600》并未规定受益人要提交交单完毕的通知。
  信用证的到期日
  信用证的到期日在业务中常被称为有效期(Expiry Date)(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组织翻译的《UCP600》中文本中翻译为“截止日”)。 《UCP600》第6条d.i.款规定:“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交单的截止日。
  规定的承付或议付的截止日将被视为交单的截止日。”( 《UCP500》第42条a款中对于L/C的到期日有类似规定)据此,如信用证未规定到期日,则该证无效,不能使用。信用证的到期日是银行承担兑付责任的最迟期限,同时也是约束受益人提交单据的最晚期限,如受益人交单晚于到期日,此信用证也就失效了,银行有权拒付。L/C的到期日应与装运期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以便在装运货物后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制单结汇工作,通常到期日规定为装运日后的第15天.
  有时有些L/C的到期日规定得不够明确,如规定L/C有效期为“一个月”、“三个月”等,此时需注明起算日期,否则按照《UCP500》第42条C款的规定,以开证行的开证日期视为起算日,从而确定该证的到期日。不过这种做法有些绕圈子,《UCP600》已删除此规定,这提醒银行以后不要再采用这种方式注明L/C的到期日。
  信用证的交单地点
  关于交单地点(Place for presentation),《UCP600》第6条d. ii.款规定:“可在其处兑用信用证的银行所在地即为交单地点。可在任一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任一银行所在地。
  除规定的交单地点外,开证行所在地也是交单地点。”此条规定有实质性的修订,《UCP500》第42条规定:“所有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承兑交单地。议付信用证尚须规定一个议付交单地,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由于此前不少L/C就交单地点的问题存在相互矛盾的做法,比如一份自由议付的L/C却规定交单地点或到期地点为开证行所在地,因此《UCP600》明确了交单地点应在指定银行及开证行所在地,而且按照《UCP600》第6条a款 “信用证必须规定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或是否可以在任一银行兑用。
  规定在指定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同时也可以在开证行兑用”的规定,即使存在指定银行,开证行不得拒绝受益人直接向其提交的单据,也就是受益人(包括交单行)可以自由选择向指定银行还是开证行交单,但是受益人必须清楚此种选择潜在的风险,比如受益人要承担交单时间延误造成逾期交单的风险。
  如果采用电子交单方式,按照《eUCP1.1》第e3条a.iii款的规定,电子记录的交单地点意指电子地址。第e5条a款规定:“eUCP信用证允许提交:i. 电子记录,则必须注明电子记录的交单地点;ii. 电子记录和纸制单据者,还必须注明纸制单据的交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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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9
  信用证如果单独规定有交单期,那么,首先要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交单,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交单期,那么受益人必须在提单日后15天内交单(当日也要计算)——比如提单上的装运日是8月20日,那么最迟交单日为9月3日。
第2个回答  2009-04-26
这个主要看信用证上是怎么写的;

如果是after 15天,就不包括装船当天;

如果是within 15天,则包括装船当天;

一般的信用证都是按照装船次日计算日期;

另外提醒一下这些仅是理论的界定,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一般10天内肯定都交单了,毕竟早一天交单早一天拿到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4-27
答案错误,你是正确的。编这个书的人小学三年级的数学没学好。鉴定完毕。
第4个回答  2009-04-27
“从……开始(from)”及“在……之后(after)”等词用于确定到期日期时不包含提及的日期。

这是ucp600的明确规定

得看你的表述了

详细的分析,见此篇文章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iamatrader/blog/item/6192d14215fc3e199313c6a7.html

那么如何确定最迟交单日期?
信用证通常规定发运日后15天为交单期限,若信用证未明确指定交单期限,则以发运日后21个日历日为最迟交单日期。例如,如果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6月30日且有效期为7月15日,则交单最迟应在6月14日。若在5月30日装运,最迟交单日期应为6月14日。在特定情况下,如中国从日本进口且航程较短,可...

关于信用证最迟交单日
信用证如果单独规定有交单期,那么,首先要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交单,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交单期,那么受益人必须在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如果提单上的装运日是8月3日,那么最迟交单日为8月24日。

信用证最迟交单日具体怎么算
最迟交单日,信用证的“交单期”(Period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就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必须向银行交单要求兑付的日期。一般来说,L\/C对交单期都有明确的规定,合理的交单期的长短取决于许多因素,如到商会或领事馆办理认证或出具有关证明所需的时间;申领检验证明书,如SGS验货报告等所需的时间...

信用证有效期、最迟装船期是怎样算的?
(1)提单后21天;(2)规定交单时间;(3)信用证有效期。以上3个时间哪个时间最短,则交单时间需要在这个时间之。

信用证中提交期限是预付款15天内那么最迟交单期是哪天
最迟交单期是预付款15天内。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信用证的规定,最迟交单期是指在预付款的15天内提交单据。这意味着在预付款的15天内,卖方需要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提交给开证行。如果卖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单据,可能会导致信用证的违约或无效。因此,最迟交单期是预付款15天内。

信用证的三个时期(有效期,最迟装运期,最迟交单期)
超出无效 最迟最运期是指受益人安排装运的最后期限(一般是提单上船日期)。最迟交单期一般是用装运后的天数来表示。通常这样表述(XX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意思是最运后XX天内一定要交单到指定银行。所以,开证时,一般是装运日+交单天数=信用证有效期 ...

信用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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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有效期是4.30,提单日期是3.24,问最迟交单期为哪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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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单日期
如果没有特别注明提单后多少天内交单,信用证规定最迟交单期是在提单签发日21日内,信用证到期日前。所以要注意第一批提单的签发日, 如果是在7月20日之后签发的那么可以三份一起交单。如果早于7月20日则必须先把这一单交单。

信用证的有效期怎么算
一般信用证的有效期和最迟装运期,以及交单期相关,交单期可以规定为提单日期后15天,也可以规定为21天. 假设你们规定的交单期为提单日期后21天, 而你们规定的最迟装运期为6月15日, 那么有效期就应该是7月6日. 如果交单期规定为提单日期后15天, 有效期就应该是6月30日.如果你们是开证申请人,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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