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如题所述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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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6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如果合同有效,法院会支持。但是,如果房屋未满5年,不具备流通条件,购房人要求法院判决房屋过户到他名下的,法院不予支持。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该房产,并就房屋使用权作出判决,购房人可以先占有该房屋。

第2个回答  2021-12-30
拆迁安置房若是具有完全产权及可以出售,若没有完全产权,是不能出售的。所谓的合法性,是指房屋权属,证书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进行占有,受益和处分的合法凭证,也就是说,拆迁置房的主人需要在有房产证的基础上,才能够对房屋进行合法的售卖。

第一,拆迁置房是指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是其他原因而进行拆迁。然后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的使用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包括城镇的拆迁居民和征迁房屋的农户,这是政府或是企业对于拆迁对象的一种补偿形式。房屋是否能够上市交易,还要根据土地的性质来判断弱势,集体土地则是归集体所有,个人是不能够售卖的。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可以通过办理房产证上市交易。

第二,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买卖必须要获得所有权,五年之后才可以进行,也就是说,房主在拿到房产证之后的五年内是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若是在五年内进行交易,即使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并支付了房屋的款项依然是无效的。受访人依然是可以让买房者办理安置房,所以是否完成买卖手续是安置房买卖成功的必要因素。

拆迁安置房买卖其实本身是具有一定风险性的,这其中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过多,所涉及到的各种利益纠纷较大,房价的上涨会诱使卖方违约。同时,如果安置房二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与拆迁补偿款是无关的。

所以安置房的买卖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房主需,在拿到房产证的五年之后,再进行买卖交易,此外,安置房的国家税收政策也会影响到买卖双方的交易,尽管是在合法的范围内,但其实双方交易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要谨慎对待。
第3个回答  2021-05-28

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的,拆迁安置房所有人可以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奖励。

所以,你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你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下。不过,要是你们现在已经确定好补偿协议的话,那么你发现有漏补偿的东西的话,也可以及时找对方说下。

要是你们之间协商不下来的,造成你实际损失的,建议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你的权益:

1、你们只是说好补偿方案,还没签定协议,那这种情况就稍好的。你现在就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因为一旦在协议上签字,你在反悔的话,就是违约,即使合同不利于你,那你在维权的时候还得找这方面的证据。所以,只要你们之间还没签协议的,就尽量别签。

2、要是签好了协议,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第4个回答  2023-03-20
可以买卖。
因为拆迁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是完全可以上市交易的。按《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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