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是核定征收B类企业,是按月申报预缴所得税,自7月1日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请问:
1、在今后所得税的计提时,是按以前税率计提,还是按优惠后的税率计提?
2、今年1-6月份已申报、预缴的所得税现在也可享受优惠政策,那么已经计提过的又因优惠减免后多出的那部分税额要如何处理?是在本月直接冲掉还是在年底申请退回?或是在以后月份直接少申报,直到抵扣完为止?
3、减免部分税额要不要在报表中体现?如要的话,该入哪个科目?
4、请问有没有相关方面的财务处理类的资料可以查阅?
我是新手啦,请各位帮帮忙,详细点,最好有相应的分录,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