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老家的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名字是我父亲的。后由于车祸父亲去世。母亲在七年后改嫁,我们全家的户口早已从村里迁出。房子一直空闲。土地使用证是92年的,更换新证时因未接到通知,至今未换。现我已结婚生子,妹妹大学毕业刚工作。爷爷本来在老家已有一处房屋,房子一直空闲,现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私自在我父亲的宅基地上扩建房屋,并把我父亲的房子给了我二叔,我奶奶说他们已经办了新证,因为老证一直在我们这里,所以不知道他们是通过什么途径办理的新证。我的爷爷奶奶说房子应该归他们所有,与我和妹妹及母亲无关。这种说法成立吗?我们应该以什么名义起诉,应掌握哪些证据。首先持旧房产证以母亲、你和妹妹名义共同到房产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异议,再到法院起诉确认所有权。该房子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在你父亲去世后,属于你父亲的部分形成遗产。如果分割,先将房屋一半分割为你母亲所有,然后再由你母亲、你、你妹妹、你爷爷、你奶奶共同分割另一半。你爷爷无处分权,你叔叔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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