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到你们当地的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
①中资企业: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以及复印件;5.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
外资企业: 1.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以及复印件;5.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 1、申请书; 2.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3. 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副本)及复印件; 4. 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以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7、中国电子口岸IC卡; 8、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1、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2、进口单位携带所需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位公章,填写"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到湖北省外汇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登记。 3、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后当场编发企业进口核销管理号并留存材料复印件; 4、进口单位办理名录后必须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到期前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企业变更名称后,需继续清理旧名称项下的进口付汇核销业务。
主要法规依据: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汇发〔2002〕113号 2、《关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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