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6年了就是不还 我还能起诉他么?

他是2003年跟我打的欠条 说3个月内工程没开工就把钱还我。然后拿完钱就消失了,这是属于诈骗还是欠钱不还啊? 我现在还能起诉他么?

1、别人欠钱6年了就是不还,你还能起诉。
2、别人欠钱6年了,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但是超过诉讼时效消灭的只是胜诉权,而并不消灭起诉权,所以,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你也仍有起诉的权利,也只有起诉后经过开庭审查,才能最终确定是否真的超过了诉讼时效。
3、别人欠钱6年了就是不还,说明你是不断地要钱的。根据法律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是2年,你向欠款人要钱,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从你要求还款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只要你两次要求欠款人还款之间的时间间隔,只要不过2年,就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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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4
  你这种情况,就看钱的金额是多少了.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14
看他是以什么名义借钱了咯,如果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来让你相信,再拿钱给他,如果数额较大就是诈骗了。你这个应该不属于吧。。
可以去起诉的,但是因为过了两年的时效,是不会胜诉的。。建议不要起诉。。
最好是找他协商协商把钱还了,因为字据还在嘛。基于诚实信用,他不还你钱是没道理嘛。。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嘛~~
第3个回答  2009-04-14
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你可以起诉追讨,但是必须证明在2003年之后不断的找他要过,不然就会丧失胜诉权
第4个回答  2009-04-14
广东胡律师:

属于公民之间的借贷关系,但是你必须有证据证明03年至今有一直找其追讨,不然你就过了2年的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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