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比吧找到的:(第三个是激励)
一、有关96年的狂想
96年的那届选秀大会可以说是自84年以来最成功的一届,那届新秀中的杰出人士更是被称作黄金一代,而科比无疑是这黄金一代的代表人物。这让他的职业生涯从一开始就抹上了一层亮色。但不知有没有人想过,如果科比没有选择在96年进入NBA,那他又将如何?我知道这是一个狂想,但既然是扯谈,就不妨“狂”一下。可以肯定的说,如果他没有进入NBA,他会继续他的学业。与一般黑人球星不同,科比的学习成绩十分优秀,再加上在高中篮球界的威望,他无疑可以顺利进入任何一所篮球名校。如果他喜欢,他可以像乔丹邓肯那样在大三或毕业时参加选秀。只要他发挥正常,他可以轻易挤掉布兰德或肯扬.马丁,拿到99年或2000年的状元秀。这样的话他将完全进入乔丹曾走过的轨迹:经过NCAA的打磨与锻炼——以高顺位进入一支鱼腩球队——迅速成为这支球队的核心——拿到一切可以拿到的个人奖项——利用五到七年的时间将这支球队打造成一支冠军之师——创建一个不败的王朝。听着似乎有一些太过玄妙,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科比经过大学篮球的洗礼再进入NBA,他完全有理由成为一支球队的主力,而不像他在湖人队那样坐了足足两年的板凳。而且如果他不是仅在96年位列13位,黄蜂也不会轻易将他交换给湖人,他也不会遇到那个联盟中最具统治力的中锋,并且在他的压制下苦苦奋争了8年。由此可见,上帝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他赋予了科比超乎常人的天赋,也让他以一种别样的方式接受了磨练。这无疑是科比看似完美生活的一种残缺,但也让科比更贴近真实。
二、源自扣篮大赛的敲门砖
对于一名每场仅上场十几分钟,得到6.7分的NBA菜鸟来说,如果想迅速扬名立万的话,方法有两个:一是到纽约的NBA总部狂揍一顿大卫.斯坦恩,二是得到扣篮大赛的冠军。科比无疑会选择后者。对于1997年的扣篮大赛我始终有两个疑问:其一是如果阿伦.艾弗森不是因肩伤退出比赛,科比是否还是冠军?要知道当年这个敢于和乔丹叫板的小个子的人气还远非是科比能望其项背的。其二是为什么达尔文.汉姆遭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这位1996年NCAA扣篮大赛冠军,首轮的三个动作:单臂大风车、双手提拉球展腹背扣、左手拍板,右手单臂大风车个个一气呵成。即使在再严格的评委眼中这三个动作中的任何一个也值40分,而结果是他最高分也只是得到36分。要知道科比在首轮也只得到37分,也就是说只要裁判稍微“正常”一些,科比首轮就会出局。这让我们承认上帝有时会特殊眷顾某些人。尽管在首轮表现平平,但科比还是在决赛中表现了他的卓而不凡。有人说科比借以夺冠的胯下换手扣篮弹跳有余而创造力明显不足,因为这个动作早在1994年就已经被伊赛亚.莱德演绎过了。但只要稍加留意,科比的扣篮与莱德的张狂不同,与卡特的劲暴不同,与乔丹的飘逸也不同。科比的扣篮充满了舒展与帅气,有点放肆,有点让人难以置信,给人以飞翔的感觉。这个扣篮冠军对科比而言,其意义决不是那个笨重的银质奖杯,也不是那两万元的夺冠奖金,而是它让全世界球迷开始关注这个来自费城,能够高悬在篮筐之上的8号。这种关注改变了科比的职业生涯,也可以说也正是由于这种关注影响了未来NBA的格局。
三、“飞人”的激励
科比有一个看似不凡但实际上毫无意义的称谓:“飞人二世”,说不凡是因为能够成为飞人的接班人本身就是一种肯定。说它毫无意义是因为尽管心酸但不得不承认科比成为飞人二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须劳神将科比和乔丹的各项技能横向或纵向的比较,只需看看乔丹那辉煌的有些过分的荣誉簿:6次总冠军、6次总决赛MVP、5次年度MVP、10次得分王、3次全明星赛MVP以及其他不必罗列的纪录与奖项,也许在某个单项上科比达到乔丹的标准并不难,但要完全达到甚至超过,可以断言:绝不可能!这对于同样天纵奇才的科比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遗憾。
遗憾虽有,但飞人对科比的激励同样不可估量。两人第一次也可以说是最后一次真正意义的交锋是在98年的全明星赛,对于我而言,那届全明星科比让我印象深刻的绝不是媒体鼓吹的什么史上最年轻全明星球员,也不是开场时那个转体360度的单臂灌筐。而是在第三节,科比面对乔丹的防守,虚晃—转身—腾空—后仰—命中,就其当时这个后仰投篮的技术而言,与乔丹相比除弹跳高度外其它乏善可陈。可这绝对是一个崭新的开端,要知道在此之前,科比在场上只热衷于不断突破与扣篮,对中投根本不屑一顾。而在这届全明星赛上,当他看到乔丹一次次用看似平淡但威力十足的中投屡屡取分时,他终于明白如果他想成为乔丹而不想成为迈纳的话,他必须学会跳投。从此,科比开始了每日千次跳投练习的魔鬼历程。在这里我们要感谢飞人,正是他的言传身教,让我们有幸在时下街球风气流行的NBA,看到一位会扣篮的中投大师。要知道,这绝对弥足珍贵。
四、来自“答案”的“答案”
按照正常的顺序,这里应该写奥尼尔。但之所以没有写奥胖而写艾弗森,是因为对于这对“OK”组合分分和和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很难分辨谁是谁非,不必要多费口舌。而之所以写艾弗森是因为艾弗森同样是对科比的职业生涯产生很大影响的人,这种影响不是很简单直观,但绝对意义重大,至少它能够让我们更加完整的理解为什么曾经至少表面亲密无间的“OK”组合,最后会分道扬镳乃至拔剑相向。
无论你是不是科比的球迷,你必须要肯定的一点是:每当我们提到96年的黄金一代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俊朗的科比.布莱恩特,而是那个桀骜不驯的“答案”。与科比相比,艾弗森的负面新闻可谓是应接不暇,但无论是球迷还是媒体都对此淡而处之。理由很简单,他本来就是一个“混混”,人们根本没有奢望他像上帝一样的圣洁。人们更多关注他近乎传奇的成长历程:出身寒微,身材矮小,依靠自己的打拼成为NBA的顶尖巨星。他那挑战世人价值观的勇气、刺青、头巾、胆大无畏的言论,他以小击大的英雄形象,更符合广大中下阶层民众的胃口,更容易赢得大众的尊重与崇拜。可以说“答案”开创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时代,一个摆脱道德束缚,坦率而独立的时代。
与艾弗森截然相反,科比出身富有,从小接受正规的篮球训练,毒品和凶杀这些阴暗的社会垃圾从未有机会接近与他。如果说艾弗森是一个街头混混,那科比就是一个天之骄子。在湖人队的最初八年,科比一直被灌输这样的一种思想:一个年轻球员,应该虚心的接受培养,循序渐进,方有成功的一日。科比欣然接受这种模式,也算是获得了一定的地位,这曾经让他很满足。但2001年总决赛与“答案”的直接对话,让他第一次感觉到两人的差距,听着费城数万名球迷齐声高喊艾弗森的名字,科比有些困惑,要知道即使是在斯台普斯他也未曾受到过这样的待遇。这一切都是因为艾弗森是一个敢与天下争的叛逆小子,从不掩饰自己的好恶。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艾弗森才能成为费城的城市化身,球队为了他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换主力球员与主教练。这只是为了迎合这位标榜自由、个性的小个子。而科比却更像一个模范生,凡事谨慎处之,轻易不越雷池半步。这让他与奥尼尔能够冰释前嫌,合力拿下三个总冠军,但也逐渐让他变得索然无味,泯为众人。尽管他同样拥有一颗好胜的心与不俗的身手。正因为如此,从01-02赛季开始,科比的赛场作风开始改变,他不再为了迎合奥尼尔而牺牲自己的意志,他在比赛中更多的加入了自我因素,更多的控球时间,更多的投篮机会。这是奥尼尔绝对无法容忍的,两个矛盾不断升级,终于剑拔弩张。当然这并不是两人最终分手的全部原因,但至少是原因之一。
五、性侵犯案的解脱
体育史上有许多令人费解的谜案,例如98年罗纳尔多在世界杯决赛上的失常,比如93年乔丹的突然离去,又如2003年科比的性侵犯案。时过境迁,除了两位当事人之外无人能够说清在2003年6月30日科罗拉多州鹰郡Lodge&Spa度假村豪华套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所了解到的大多为媒体的妄自揣度和断章取义。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在2004年9月审结的刑事诉讼案远没有画上句号。它对美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NBA公众形象的冲击远远超过案件本身的范畴。它让笼罩在科比身上的光环逝去。这也标志着一个时代的远去,一个由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辈球星们支撑起的传统价值观的时代宣告彻底终结。它让全世界的母亲都陷入了绝望,因为她们可以为孩子们所树立的最后一座童话偶像坍塌了。它让球迷不会再对着球星做宗教性的膜拜。它让比赛回归了它商业性和娱乐性的本来面目。不会再有什么精神图腾,有的只是喧嚣的娱乐现场和流水线上制造的明星。它让乔丹的接班人也注定只是一个虚无的呓语。
这个案件对科比而言,让他失去了以往白璧无瑕的公众形象和数以千万计的广告和约,但对他同样是一种解脱。从进入NBA那天开始,科比就竭尽全力想将自己营造成乔丹那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众偶像。他无论在场上还是场下都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他不让自己或准确的说每个人都会有的丑陋的一面示众。他希望在球迷心中留下一个伟大的球员、丈夫、父亲这样一个让人顶礼膜拜的完美形象。但发生在2003年的案件,让科比全心营造的美丽泡沫转瞬间破灭的无影无踪。对科比而言从此无需在费力的伪装自己,他可以完全彻底的从自己往日虚妄的想象中挣脱出来。他从此可以文身,只要他喜欢;他从此可以爆粗口,只要他想做;他可以向任何让自己不快乐的事情说不,只要他开心。更重要的是,他终于可以摆脱枷锁完全投入的打球,这对于他对于每一个热爱他的球迷无疑是这个让人心烦意乱的事件所带来的意想不到的收获。
六、事关未来的“自私”
从科比出道以来,有关他自私的指责就不绝于耳。无数理论家都在提醒科比:如果他想成功,就一定要学会传球。对此我的观点是:以目前这支湖人队而言,科比若想率领球队杀出一条血路,他非但不应该多传球反而他必须学会自私,当然这种自私不是科比式的而是艾弗森式的自私。如果仔细观察你可以发现科比以往的自私是一种完美主义的自私,一种学院派的自私。具体表现是:当他选择突破时,他会随时准备在被堵截的情况下把球传出去,这也是你很少看到科比被盖帽的原因;当他持球进攻的时候他会随时准备和你一对一的单挑,这也是你很少看到科比通过无球跑动得到空档后迅速跳投得分的原因-科比就是这种类型的自私的球员:他要以完美的方式赢得胜利。
而另外一位被一致认为“自私”的代表人物艾弗森与科比明显不同,这主要在于当他决定突破上篮的时候,就是有三个硬汉在那里等着,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冲进去,他根本不会考虑被盖帽丢面子,或者当他一旦遇到空位,就是出手,他在得分这个环节上是异常坚决的,他从不在乎命中率是多少,也不在乎结果是什么,他只是把球扔向篮筐。所以我说,艾弗森的自私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自私,一种街头的自私。
我可以翻给大家看两组数据,截至04-05赛季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前,同年进入NBA的科比与艾弗森两人分别打了620场与602场比赛,前者共出手10693次,艾弗森是13869次,这说明艾弗森是真正的球队领袖,而科比则无法掌握更多的投篮机会;科比有4313次走上罚球线,而后者有5378次,这说明艾弗森比科比制造了更多的被侵犯的机会,说明艾弗森更敢于在对手死防的情况下硬吃。如果你认为科比是因为奥尼尔的存在,才导致自己无法拥有更多得分机会的话,那在04-05赛季,奥尼尔跑路了,同样截至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前科比共出手1179次,而艾弗森是1594次。很明显,即使没有奥尼尔,科比一样没有更多的占有投篮机会。这在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中,再次得到印证,艾弗森出手22次,罚球15次;而科比只出手15次,罚球7次,这场比赛76人的第二得分手韦伯仅拿到可怜的5分,而湖人有4名球员得分达到两位数但却输掉了比赛。
以上事例我想说明一个道理,作为一名伟大的球员,如果你拥有一帮伟大的队友,你就要学会团队篮球,比如90年以后的乔丹。而如果你没有一帮伟大的队友,你就必须要打出强烈的个人风格的比赛,因为你没必要也没有可能指望一帮庸才能够像你一样得分,比如90年之前的“飞人”。
七、飞翔或堕落
“Fly Or Die”这是科比最喜欢的雷鬼乐队N.E.R.D最新专辑的名字,里面有一段歌词:“一个灵魂迷失在海上,他徘徊回顾,这是生存的迷航,选择是如此艰难,该飞翔,还是死亡。”04-05赛季对追求完美的科比而言是失败的,更是一种堕落,但如果他能在硝烟散尽后重新飞翔,无疑是一种升华。请相信科比,他会给我们带来奇迹,正如七年前我们相信乔丹一样!
最后用一句俗不可耐但却符合我此时心声的话送给科比:I believe you can fly!
参考资料:科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