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共同买了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写的对方的名字,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写协议书?

如题所述

最好的办法是让对方去建委加上您的名字做共有人。没有比这更保险的了。
其次的办法是去公证处做公证。就此房产的权利写明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相当重要),由于某些原因,房本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如果日后任何一方要出售此房或分手的,关于房子的问题按以下协议进行处理(具体怎么分您俩得协商好,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的,公证处都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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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7
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办理了房产证后已经在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屋登记簿上予以了记载,记载了房屋权利人后除了夫妻关系外是不能再增加其他关系人为共有人的,只有向法院提供你拥有该房屋共有权的证据,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调解、裁定来判决该房屋属于你们两人共同购买,才能按更正登记程序来办理你们俩共有的房产权证。
第2个回答  2009-04-17
朋友!
房产证里有产权人和共有人,他们之间是平等的.一般产权人放在首位,只有一个地方.附记栏才是填写共有人的地方.也就是说只要房产证上有名字的都有份.至于协议书嘛!你如果想要那当然要有名字啦!!!自已想清楚吧!我在房产部产工作.
第3个回答  2009-04-17
对,一定要分清楚
以前家里人吵架 说什么户主
我还不知道
现在知道了
就是房子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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