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还未拿到房子,也没办理房产证,的到时候可以直接过户到子女名下吗?

拆迁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想直接让给子女不交任何费用可以行?如果必须缴费的哪种方案最划算?

看你们拆迁协议,一般协议都是对准户主的,如果明确协商了,就按协商的而结果。

不想交任何费用就还在父亲名下好了。

继承优于买卖,买卖优于赠与。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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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8
您好,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如果老人没意见,办理房产证直接用孩子的名字就可以了,具体操作咨询开发商就可以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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