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车在公路正常行驶,后面来了一辆同向行驶的B车,B车他没有打超车灯,也没有按啦叭,突然超车变道,B

A车在公路正常行驶,后面来了一辆同向行驶的B车,B车他没有打超车灯,也没有按啦叭,突然超车变道,B车的右后门刮嚓A车的左驾驶门,他自己操作失误,翻下右边的路面,请问A车应该负责任吗?

追尾车辆全责。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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