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从立案起几日内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有无明确规定?请懂法律的朋友来帮忙回答!

如果警方的办案人员故意拖延,致使犯罪嫌疑人因为没有及时刑事拘留,而串供,或潜逃,造成案件不能及时侦破.那么受害人的权力,谁来维护!
我要的是明确规定!

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很充足,而且受害人的伤情比较重的话,只要立案了,犯罪嫌疑人抓到了通常就会拘留。但很多时候受害人的伤情不是特别重,这样就要等伤情鉴定出来,构成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时公安机关才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另外公安机关也得确定这个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也不能随便拘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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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9
  刑事拘留最长可达三十七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第2个回答  2009-04-24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很充足,而且受害人的伤情比较重的话,只要立案了,犯罪嫌疑人抓到了通常就会拘留。但很多时候受害人的伤情不是特别重,这样就要等伤情鉴定出来,构成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时公安机关才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第3个回答  2009-04-20
这个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拘留条件随时都可以拘留。
第4个回答  2009-04-19
如果是故意伤害够上了犯罪,直接就立案拘留了啊
怎么还有几天之说啊
你大概说的是自诉案件吧
法院受理就会被拘留了
一般自诉案件都可以保释的
你讲的非常的不清楚
不好分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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