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户口还在一个户口本上,能办理分户吗?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离婚后,夫妻双方户口还在一个户口本上,能办理分户。
  相关规定是: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

  3、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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