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新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在旧的会计准则中,除包括以上内容,还包括商誉。
2、无形资产核算包括:取得、摊销、处置、减值四个方面。
无形资产核算包括取得、摊销、处置、减值4个方面,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时。
(1). 外购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结转时,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 摊销
(1).企业自用的,摊销时记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2).出租的,记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3.处置
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价款扣除账面价值,税费后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