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钱

如题所述

工伤十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各地规定不同,如江苏省规定为1.5万元,浙江省规定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对此,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53号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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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存在差异的,一般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4个月本人工资。
第2个回答  2018-06-28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8-19
十级伤残赔偿金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本人工资*7个月(工资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各省有各自的标准)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各省有各自的标准)个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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