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关于补偿金的计算及发放日期是否有规定

公司想要辞退员工,此员工的劳动合同日期:07年8月--09年9月
因公司项目 结束,故在09年3月30电话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在4月3日办理好工作 交接,故4月3日 为最终工作 日
请问:公司应该支付员工哪些补偿金?
员工按期办理完成工作 交接后,补偿金应在什么时候发放?
如果员工不愿意离职,怎么处理?
关于补偿金是否有书面 的文件 出来才视为生效?
按照大家 的说法,即是,在07年工作了4个月,公司应先就此赔偿1个月,再从08年1月起计算后面的工作 期限,即是1个半月的工资
请问:如果公司只赔偿2个月工资,怎么处理呢?

1.根据旧劳动法,08年以前是按一年补偿一月,不满一年也按一月计算,新劳动法是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所以补偿金应该是2个半月,且你们没有提前30日通知员工离职,还应支付一个月工资,共3个半月工资。
2.补偿金一般是在在工作交接完成后当场支付。
3.看你们为什么要辞退员工了,如果有劳动法支持的理由,就可以辞退,只要保证辞退通知书已经发到当事人处,就可以单方面辞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7-24
一、是否有补偿金,以及补偿金多少依据辞退情况,下列情况公司辞退员工没有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非个人原因,公司辞退的,公司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关于补偿金支付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是随着离职工资结算一起发放的。
第2个回答  2009-04-20
公司应该支付员工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一般而言,补偿金应一次性发放,可以与上个月工资一起发给员工。
一般来说,这样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公司给予员工一定补偿,即使员工不愿意,公司的做法也是合法的。若员工执意不做交接,可走法律程序。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作以补偿,双方应该明确补偿金额,最好能够形成纸质文件,避免今后产生纠纷。
第3个回答  2009-04-20
1.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偿金,另外合同如有违约责任约定的,按约定再支付违约赔偿金.做工程项目的在签劳动合同时,可以以某一工程项目(工作任务)完成(结束)为劳动合同终止期限,那就不会出现违约情况了.
2.在办理手续时一并支付.在支付凭证上要员工签字.
3.如员工不愿办理手续,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让员工签名册收)或挂号送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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