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提问问得太笼统了。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需要依法赔偿责任方医药费和误工费(包括自己投保的保险理赔)的情况就很多,更不要说双方自行协商,无责任方愿意,或者在没办法的情况下这么做的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你说对情况有明确规定,规定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强险理赔是不分责任的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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