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案例与文书精讲班刑法是什么内容

和重点学科班有什么区别 哪里有刑分的内容

呵呵 这个难说 不过我给你粘贴一个这个班的讲义你看看吧 如果还是看不出来,再给你个重点学科的讲义。

说白了,就是些案例题的讲析罢了呃:

1.案例一:

民事诉讼法案例提纲

房保国

【案情】1999 年 9 月 17 日,原告骆某称,其住房与被告万果单位职工住房相邻,被告在给其
单位职工检修住房时,将骆某顶踩坏,要求被告为之调换房屋。被告万果不同意调换,只同意修复。
但是原告却阻止修房,并撬锁非法强占了其 3 间北房。于是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反还 3 间房屋。
承办的审判人员经过深入调查,认为原告的房屋本身就很简陋,即使被告不将其房顶踩坏也有
漏雨地方。事实查清后,审判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并向其讲解有关法律条文。原告
却认为“民告官,民准输”,开庭开始,口头临时提出对合议庭一成员的回避申请,理由是刚知道该
成员是被告副经理的妻弟。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并当庭通知 3 日后的上午 8 点继续开庭。再次开庭
时,法庭宣布裁定驳回原告的回避申请,认为该庭成员对本案不构成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原告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在法庭上大吵小闹,侮辱审判人员,听不进劝阻。
法庭于是以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拘留 7 日,立即执行。原告骆某情绪暴躁当
场晕厥过去,被就近送往医院救治,数日后不见好转,法院裁定诉讼中止。2000 年 6 月,法院又一
次传票传唤原告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无故不到庭,法院在原告不到庭的情况下,缺席判决被告住房
修好,并判决原告将强占的 3 间被房退还给万果。
【问题】
如何评价本案的审理程序。

2.案例二:
【案情】2003 年,A 市全盛房地产公司与 B 市创业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创业公司为全盛公
司建设五栋八层高的商品房,工程必须在 2005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全盛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1 个月
内向创业公司支付启动资金 600 万元,余款在工程结算后付清。合同签订后,全盛公司支付了 600
万元启动资金,创业公司开始进行工程建设。
2004 年 12 月,工程完工,经结算总造价为 1700 万元,创业公司要求全盛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
1100 万元。但全盛公司认为,在向创业公司支付了 600 万启动资金后,创业公司没有向全盛公司开
具发票,致使全盛公司无法入账,而且创业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与全盛公司要求不符的装修材
料,致使建设成本增大。全盛公司只同意支付 700 万元的工程款,并要求创业公司尽快开具发票。
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创业公司于 2006 年 5 月以全盛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盛公
司支付拖欠工程款 11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 A 市和 B 市所属的 M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标的在 500 万元以上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本案由 M 省 A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虽然标的额较大,但案件简单,
于是将案件转移到 A 市 C 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创业公司对此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 A 市中级人民
法院认为,原告不能提起管辖权异议,而且不能针对管辖权转移提起异议,因此驳回了创业公司的
异议。
【问题】
1.M 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诉讼标的额作为级别管辖的标准是否合适?
2.A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件转移给 C 区人民法院审理,是否合法?
3.原告创业公司是否有权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4.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驳回采取何种形式?原告创业公司不服有何救济途径。

3.案例三:

1

【案情】2003 年 10 月底,刘曙光因被车撞伤送进 A 市人民医院诊治,分两次将 500 毫升血浆
输入体内。2003 年底,刘曙光声称自己在 A 市人民医院输血时染上乙肝,因为输血后一个月自己开
始出现全身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等症状,经省级医院确诊患有乙型肝炎,而自己家人均无乙
肝病史。2004 年 1 月,刘曙光以在 A 市医院就诊期间在输血过程中感染乙肝为由,向 A 市某区法院
起诉,请求 A 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 30 万余元。一审中,医院护士岳某提供证言证明刘曙光在医院只
打过点滴,没有输血。刘曙光代理律师提交刘曙光在 A 市人民医院输血时的费用单据。A 市人民医院
辩称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医院输入血浆携带乙肝病毒,自己不应承担责任。一审法院认为,
原告未向法院举出直接输入被告提供的血浆而染上乙肝的证据,本院也未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故原
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刘曙光的诉讼请求。刘曙光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合议庭阅卷后
径行判决,由医院承担对刘曙光的赔偿责任。二审败诉后,A 市医院的代理律师进行了多方调查,从
刘曙光同事武某处获知,2003 年 4 月到 6 月刘曙光曾在 A 市嘉德医院住院治疗,A 市医院的代理律
师从嘉德医院取得刘曙光的病历,该病历证明刘曙光在 2003 年 4 月已经患有乙型肝炎。
【问题】
1.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
2.本案一审中是否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医院应当证明什么事实?
3.径行裁判适用于哪些情况?
4.二审法院的径行裁判的适用是否正确?
5.如果 A 市医院以有新证据为由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法院是否应当再审?
6.如何理解一审、二审、再审中“新证据”的含义。

4.案例四:
【案情】记者王某是甲报社的记者,杜某等 5 人是某村原村民委员会成员。2000 年 3 月,王某
在甲报发表《新任村官清查旧帐,不堪压力精神失常》、《一笔糊涂帐、逼疯新主任》的报道,通过
列出村民们对旧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的各种疑问,并没有直接诽谤杜某等 5 人,仅从侧面不指名地
以原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水平超出正常收入的角度提及上述五人的经济问题,并且提到杜某在新
旧村民委员会交接帐时有漫骂和阻挠行为。该报道被乙报相继转载。杜某等 5 人于 2000 年 6 月以甲、
乙报社和撰写该文章的记者王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认为该报道侵犯了五人的名誉权。甲、乙报
社认为新闻只提及杜某的姓名,只涉及到杜某的名誉权,并没有提及其余 4 人,认为其余 4 人虽然
是原村民委员会成员,但不能作为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杜某等 5 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为:(1)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不得继续报道和侵犯五原告名誉权
的文章;(2)三被告各自公开登报澄清事实,消除影响,为五原告恢复名誉、赔礼道歉;(3)被告
甲报社分别赔偿五原告人民币 5 万元;(4)被告乙报社及王某分别向五原告各赔偿人民币 2 万元;(5)
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一审作出判决:(1)被告甲报社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 1 万元;(2)被告乙报社分别赔
偿给原告 2000 元;(3)被告王某不承担责任;(4)被告甲报社应于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对原告赔礼道
歉、恢复名誉;(5)被告乙报社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对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本案件受理费 8510 元,由被告甲报社负担 2010 元,被告乙报社负担 400 元,原告五人各负担
1220 元。
【问题】
1. 本案原告主体是否具有适格性?
2. 杜某等 5 人以甲、乙报社和记者王某为被告是否合适?
3. 本案诉讼费的负担是否正确?
4.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否要缴纳诉讼费?
5. 哪些案件诉讼费是减半收取?
6. 如果被告拒绝赔礼道歉,法院怎么办?

2

7. 何时可以免交、减交诉讼费?

5.案例五:
【案情】骆某欠房某人 150 万元,并向房某立下字据,保证 1996 年 5 月 1 日前还清欠款。但
后来骆某抵赖不还,房某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说可以通过督促程序追讨欠款,这样就不用
打官司了,而且费用低廉,仅需要 100 元。
1996 年 6 月 5 日,房某到当地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于 6 月 10 日通知受理。6 月
24 日法院向骆某发出支付令,7 月 4 日骆某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理由是说已经还了,并未出示任
何证据。7 月 5 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房某就此再次咨询律师,律师告知房某,支付令已经失
效,100 元申请费由房某承担,如果想继续追讨欠款,可以起诉骆某。房某大惑不解:“忙活了一个
月,花了 100 元律师咨询费花了 888 元,到头来还是要到法院打官司,这不是瞎折腾吗!?”
【问题】
本案督促程序的适用是否正确?

6.案例六:
【案情】2005 年 9 月 7 日,某部队战士王某,将司令部科研部停放的一辆轿车偷开出部队营区,
当其无证驾驶到京西路口闯红灯时,恰遇曾某驾车通过,结果两车相撞,曾某受伤车损坏,王某弃
车逃逸。曾某经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评定伤残赔偿数为 20%,需要整容手术治疗,整容手术费约 4
万元。
2006 年 9 月,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某部队对王某负有管理的职责,科研部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对其车辆有保管的义务,所以某部队、
科研部和王某赔偿曾某损失共计 11 万元。某部队和科研部不服,提出上诉。
2007 年 5 月,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者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王某无赔偿能力,
应由其所在部队及机动车所有人科研部对曾某的经济损失先行偿付,然后可向王某追偿,但原审认
定赔偿损失的数额有误,改判赔偿 7 万元。
2008 年 5 月,某部队和科研部以法律适用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法院裁定再审后认为,一、二审
法院对法律理解有误,认为科研部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又进行了改判。
【问题】
根据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请回答:
1.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有哪些?以适用法律错误能否申请再审?
2.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时间多长?如果 2009 年 6 月以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为由能否申请
再审?
3. 当事人能否向原二审法院申请再审?
4. 如果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按照何种途径进行?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的抗诉应当如何处理?

7.案例七:
【案情】2004 年 9 月,法院判决被告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颖 65 万元。10
月,王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执行不下来。无奈之下,王颖只有手持“低价贱卖生效判决”
的牌子,在街头叫嚷:“谁买判决书?值 60 多万,给 40 万您拿走。”她挥了挥手中的判决书说道:
“还不如多少换点钱。我办不成的事,人家有关系的人说不定一点劲儿不费就能办成。他得利,我
也受益。”判决无法执行,原因无外乎债务人有意回避,找不到人;被执行人有意转移财产,无执
行标的;各种各样的行政干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在作作祟;“一个电话”就能阻止执
行;法院人手不够,执行不过来等。当事人纷纷“对这样的执行力度失去信心”,而且无一例外地
“贱卖”债权,多数只“奢望”拿到一半“就知足了”。他们有的自己当街叫卖,有的在报上登出
广告,有的请拍卖公司代劳。这其中,有自然人,也有法人。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3

【问题】
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8.案例八:
【案情】
小明是中国石油大学三年级的学生,在三年级下半学期选课时选修了黄老师主讲的仲裁法学。
小明平时学校懒惰,经常睡懒觉不按时上课,即便去上课也很少从头到尾专心听老师讲课。但多次
考试小明都能顺利过关,其原因就是他有一个小窍门,即每次临考前几天下狠劲背诵该门法律、法
规的规定。
选修仲裁法后小明故伎重演,平时上课时要么请假,要么就在课堂上用手机玩游戏。期末考试
时,小明花了两天时间将仲裁法》的 80 条背的滚瓜烂熟,谁知黄老师讲出题的重点放在仲裁与民事
诉讼的关系上,几个案例分析题都涉及到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小明由于根本没
有复习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规定,考试的结果当然是被挂。小明没有从自身找原因,而是到教务
处反映黄老师出题太偏,明明考试的科目是仲裁法学,而考题的内容偏偏涉及到民事诉讼法学。教
务处负责人找到黄老师了解情况后才知道黄老师出题没有问题,小明考试不及格是由于他平时不上
课。黄老师在课堂上专门就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作过重点论述,并对民事诉讼中涉及仲裁的法律
条款作了讲解。
【问题】
1. 仲裁与民事诉讼有何异同?
2. 我国仲裁法有什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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