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了主告委托后是否还可以接触被告询问被告?

因为动迁款分配,被告不知原告请的那家律师事务所为主辩,碰巧也去了那家律师事务所咨询,那家律师事务所能否在明知是利益对方仍接待被告,并详细问询。这必定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了解了被告,这是不是不允许?

从相关法律法规上来讲,没有这样的禁止规定,除非在办理委托合同时,才有所限制要求,具体咨询当地专业律师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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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4
不可以。
律师法有规定,同一律师事务所不能代理原告和被告。
这是利益冲突原则。
具体接受原告还是被告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有选择权。
律师行业有职业道德和执业要求,同时代理这样的事情一般不会发生,出现了也会纠正,毕竟这行业的人讲的是法律,不会带头违法,砸自己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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