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

如题所述

1.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委托辩护人或者法律援助申请;
2.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与辩护律师会见和通信;
3.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要求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4.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监管机关殴打、体罚、虐待、违法使用戒具、违法适用禁闭等侵害在押人员人身权利情形;
5.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生病时得到及时治疗的权利;
6.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有通风报信、串供等妨害诉讼行为;
对在押人员人性化管理是未来发展趋势,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是看守所的中心任务之一,而做好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不仅有利于消除在押人员的对立情绪,促进他们的思想改造,而且能够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并对确保监所安全和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许多地方的看守所都在"严格执法、文明管理"上狠下功夫,摸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教育的新方法。
【拓展资料】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拟就在押人员"人性化"管理工作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实行"人性化"管理是看守所现代管理理念的重要标志 1、实行人性化管理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看守所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我国教育改造在押人员的原则是"惩罚和教育相结合",方针是"教育、感化、挽救",这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监管改造制度区别于历史上一切封建社会监管制度的根本标志,充满人性化色彩。人性化的管理必然需要人性化的思维模式。所谓"人性化"思维模式,说到底,就是"以人为本"。监管民警必须牢固确立"以人为本"观念,注重发挥在押人员主动改造的积极性、自觉性,从而想方设法去感化他们,使他们树立起弃旧图新、争取光明前途的决心和信心。人性化思维模式是监管工作中对在押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2、实行人性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对监管工作的要求。长期以来,看守所的工作重心主要是围绕如何确保监所安全来进行。诚然,安全是监所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核心工作,没有安全,一切工作都无从谈起。但是,随着"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大力实施,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快车道,人们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安全已不是监管工作的最高目标,而是一项最基本的要求,以往"一看二守三送走"的三部曲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传统观念,去探索和实践新的监管工作方法。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我们的监管工作初步形成了以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为内容,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所内教育与所外教育为主要形式的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改造体系,并在稳定监管秩序,转变在押人员思想,矫正其行为,树立其改造信心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管理只是一种手段,教育才是治本措施。监管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就必须加速由封闭、经验、粗放的"管理为主,教育为辅"的传统管理型模式,向开放、科学、文明的"教育为主,管教并举"的现代教育型模式转变。完成这一转变的关键问题就是必须深刻领会对在押人员"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深刻内涵。教育的过程是感化的过程,感化的目的是为了挽救,教育感化的过程就是对在押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的过程。 3、实行人性化管理是由人的共性决定的。虽然被羁押在看守所的违法犯罪人员情况比较复杂,但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人性既有扭曲、质变的一面,又有作为人的一般特性不变的一面。绝大多数人的良知尚未泯灭或尚未完全泯灭。作为人的共性,绝大多数人是可以被感化的。在押人员也是人,这是我们对在押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的理论基础。 "人性化"思维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应用目的各不相同。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实行人性化管教目的是为了唤起在押人员的良知,树立他们正确的荣辱观,使他们懂得人生的价值、做人的标准,激励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同时,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是在真心实意的教育他们、挽救他们、改造他们,从而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育、挽救,提高教育、改造的效能。 二、实行"人性化"管理是看守所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人性化管理是现代理念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时代性很强,人性化管理作为时代的产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人性化管理对监管民警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民警是对在押人员实施人性化管理的主要执行者。 随着在押人员文化层次的提高以及犯罪性质的多样化,对在押人员的教育要求也越来越多。实行人性化管理,必须与在押人员深层次的心理接触,监管民警只凭以往简单生硬的说教是不行的。在押人员整体文化结构和法律知识的提高,要求监管民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水平;在押人员涉及各个阶层,与他们的接触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要求监管民警必须具备广泛的社会知识,博学多才;在押人员都有不同的心理特点,对他们进行"人性化"教育,就必须找准切入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又要求监管民警必须具有心理学知识,敏锐、细致的洞察力和高超的谈话艺术。 其次,人性化管理对监管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可以影响人。看守所作为在押人员生活的特殊环境,对在押人员的主观意识、心理行为有着直接的影响力。良好的监管环境能够引导在押人员将某些消极因素向良性方向积极转化。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就应该提供一个适合认罪服法、安心改造的环境。 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在提高看守所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 (一)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是对在押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的前提。观念的转变本身也是一种素质要求。对民警素质的要求是综合性的,包括思想认识水平、政治理论水平、文化水平、法制水平、技能、体能、形象等等。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武装民警的头脑,解放民警思想,改变工作观念;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开拓视野,增强民警创新意识;开展伦理道德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民警的道德理念;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民警的业务技能水平。 (二)创造环境,营造氛围,努力创造人性化管理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一要树立监管民警的良好形象,规范看守民警的言谈、举止、仪表以及警容风纪,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监管民警良好形象可通过加强教育、岗位练兵和制度约束。二要创造良好的监区环境。通过美化、绿化监区环境,改善关押条件,加强生活卫生管理,消除监室异味、脏乱差现象,为在押人员监室安装闭路电视、空调等设备,提高监管环境的人文关怀程度和舒适度。 三要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坚持对在押人员进行人生观、道德观、前途观以及法制等方面的教育,举办在押人员读书演讲、文娱体育、技能竞赛等活动,利用广播阵地、学习园地和小报等提高在押人员的文化素质。通过一些卓有成效的举措,在监区内营造健康向上的、有利于在押人员改造的文化氛围,让在押人员接受真善美的熏陶。三要重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在押人员入所时,不仅要要求他们认真遵守监规,而且要郑重告知他们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在押人员出所,要填写《出所调查卡》,以便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所领导要经常听取在押人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了防止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共同关押容易造成的"交叉感染",要创造条件适时建立"少年监室",按照未成年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并在生活上予以照顾。四要加强宣传,让社会了解看守所。实行警务公开,可采取向社会公开"八项承诺",聘请社会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所视察工作,召开看守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组织公开评议看守工作等方式,向社会和在押人员亲属公开减刑假释办法,向社会宣传监管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看守所在管理教育工作中的好做法,以达到宣传监管工作的目的。五要做好在押人员亲属工作。在社会范围内,在押人员亲属是对看守工作最为关心的群体。开展人性化教育必须有重点地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工作,努力消除他们在认识上的偏见和误解,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在押人员入所,可以向在押人员亲属发出《致在押人员亲属的一封信》和《所长联系卡》,就"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工作向家属做出郑重承诺;在押人员亲属也可以直接拨打所长电话或凭此卡随时找所长反映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他们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大节日可以组织在押人员拨打"亲情电话",互送节日祝福。对未决在押人员开展"电化教育",用摄像机录下他们学习改造情况,由民警送到其家中给他们的亲人观看,然后再把亲人的嘱托录下来带回给在押人员。家属来所,要求接待民警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详细介绍在押人员表现,让家属满意而来,高兴而归。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在押人员亲属来所共同参与教育活动,效果会更加明显。六要利用社会力量对在押人员进行帮教。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们对监管工作的关注程度逐渐加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热情也随之增高,借用社会力量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环境已经形成。我们在向社会宣传监管工作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学校、工厂、军队、社会团体、人大政协、英雄模范人物以及在押人员亲属等社会力量对教育改造在押人员工作的重要作用。我们可以适时邀请他们来所对在押人员进行帮教。比如说,"三八"妇女节,邀请妇联的同志和社会上知名度高的妇女代表来所对失足女青年进行以"自尊自爱"为主题的帮教活动。"五四"青年节,邀请团组织或学校的老师、同学来所为在押青少年开展赠书活动、联欢活动,也可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为在押青少年举办十八岁成人仪式,让他们真正体会做为一名成年人的责任,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勇气。与学校联合,为在押人员开办诸如计算机知识、英语知识、劳动技能等教育培训活动等等,让在押人员学到一技之长。七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把社会力量"请进来"对在押人员进行帮教的同时,看守所也要坚持"走出去",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可以组织在押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团深入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演讲,现身说法,对在校学生进行以"珍惜青春"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将看守所建成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殊学校和教育基地。这样,一进一出,既发挥了社会力量对在押人员的帮教作用,又体现了看守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际行动,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完善的社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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