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责任田,村长有权强制调整吗?

我名叫朱菊源,男,1934年11月8日生,系湖南省冷水江市三尖镇粘禾村11组村民

1997年,我所在的粘禾村进行土地延包工作,并获得了现有的3.2亩耕田的土地承包使用权。在我村的村长陈电初的带领下,村里其他组的村民均获得了土地承包证书,而我所在的第十一小组的村民却没有获得应当颁发的土地承包证书。

1999年,三尖镇政府对我所在的村民小组的责任田进行调整,但由于村长陈电初的原因,导致镇政府无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且在三尖镇政府对陈电初的此种行为进行制止的情况下,强行收回本应属于我的承包责任田1.44亩,并重新分摊了下去,由此产生了土地承包权纠纷,并导致我与其他村民的一系列斗殴事件。

至今,我的承包耕地荒芜有10年之久。我是一个靠种田为生的农民,失去耕地后,我们该怎样生存?

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月9日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全面完成土地延包任务,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994年以来,湖南省开展了以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为主要内容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以下简称土地延包),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地方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偏差或缺陷。通知要求,要正确处理部分农民要求重新承包农村土地的问题,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对因弃耕抛荒被村组收回承包地和按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应当承包土地而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应依法落实其承包土地,但均不得再弃耕抛荒。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耕地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任何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土地承包期。对耕地承包期没有达到30年的,要按照30年不变的规定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等人员的农村土地承包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乡规民约的名义侵害农村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衍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对农村婚嫁妇女和入赘男子没有落实承包地的,要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在校或待业的大中专学生、农村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原购买城镇户口的人员(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除外)、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人员、没有由乡村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和无承包经营能力户,都享有平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村长没有权利强制调整农村责任田。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和土地承包合同制约。责任田是指将村集体所有耕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自己负责耕种和管理,但不能随意买卖和挪作使用的田地。责任田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等三种主要方式承包经营。
而村主任工作职责是:一、带领村委会干部和村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
二、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检查,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
三、全面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村委会成员讨论,安排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季、月度计划和步骤,组织协调班子内部关系。
四、组织村委会和各工作委员实施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村民自治章程。
五、制定措施,完成国家下达的和当地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村民,因地制宜兴办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指导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工作,经常检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村里的确需要要调整农村责任田,可以召集村民会议,集体决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5-31
我于2004年结婚。妻子户口迁到我村。2005年女儿出生并落下户口。由于村里规定五年一次分地,上一次是2003年,所以一直到08年才分地。
但今年分地时却没地了。100多亩机动地被包出去了。2007年包出去的。承保期最短4年,还有10年的。跨过08年。08年到期的只有30来亩。不算08年元旦以后出生的,小孩就50多口。(我村每人1.3亩)所以这次妇女不分小孩按年龄。最后在我们的争取之下,(就差跟书记吵起来了)才平分,只有小孩的每人0.7亩,妇女没有。严重违反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之规定。土地承包法规定机动地应用于土地调整和新增人口分地。我们村却高价包出,造价35万盖起了2层办公楼。(以上级要求120平米村卫生室为名,书记建筑队盖得)真是弄不明白村委只有3个人弄那么大办公楼干什么?连个企业都没有的村子把村委弄成这样真不嫌寒碜。上集几界村委机动地对外承包承包期都是五年。分地时签合同,下次分地时到期。机动地正好可以用于土地调整和新增人口分地。自03年开始承包期改为4年。03年签合同07年到期。在明知08年要分地的情况下又签4年。难道签一年不行?当时有村民代表反对他们不听。现在说造成现在的情况不是故意的。请问谁信?
要求补偿他们说没钱。钱都盖楼了。
镇经管办认为村里的做法不对。但没办法。县经管局认为村里的做法不对。但没办法。9月22滨州市市长热线说调查一下。10月8县政府来电回访认为村里的做法不对。但没办法。
村委委员董现武嚣张地说正式打了法律擦边球。要地包出去了要回来是违反合同的.要钱没有。
我投诉我村承包地问题市农业局,答复意见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柳寺村到2011年9月对新增人口进行责任田分配,届时村委会将给董国强的女儿补足承包地,在其妻娘家推出承包地后,为其分配承包地。
我认为滨州市农业局意见违反法律。
1一直没收到其书面答复。 违反信访条例。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地应用于新增人口分地。我村却对承包,使我们无地可分。合法的权益要等违法的合同执行完毕?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3损失只字未提。
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市农业局作出的在其妻娘家推出承包地后,为其分配承包地的意见明显违法。我妻子是临沂,600来里路。同学的妻子是云南几千里路。就是没有这条规定的话跑几千里路种1.3亩地。合理吗?就是今天把地退了你有地分?违法就是违法不要找那么多借口。另外,村委,镇信访办不是说妇女出嫁,老人去世承包地不退吗?怎么现在又让我们先退地再分地了?真是奇怪!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妻子娘家那边好几年没动地了,怎么退?难道那边官员贪污,你们也要跟着被枪毙吗?
5我村这种情况不是我自己。
6作为市农业主管部门,如果说不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那是骗人。但做出这种处理意见其工作心态可见一斑!
人家就是不改你能怎么着,我也没办法。2008年9月20找村委。9月19镇经管站。9月22县经管局。9月22市长热线。10月19山东省信访局。没有回音。12月4山东省信访局诉长山镇信访办行政不作为。谈话没解决。12月5答山东省信访局处理结果不满意。12月6国家投诉办公室。村书记谈话。2月13再次投诉。
现在国家投诉办公室,山东省信访局都不受理了。理由是以做处理。如不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诉。这算什么处理?违法的处理你们都看不到吗?睁眼说瞎话。现在又信访到省农业厅,农业部了。还是等。这算什么依法治国???????
我知道他们都有病------制度依赖症。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依赖。而是依赖哪些可以给自己开脱责任的,对工作推诿搪塞的。向这些明文规定对百姓有利的他们自然视而不见。
第2个回答  2015-08-09
  村长是无权强制调整的,省政府2012年4月曾发过通知: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尊重农民本人的意原,不得强制或娈相强制收回。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将继续严格执行。

  责任田是指将村集体所有耕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自己负责耕种和管理,但不能随意买卖和挪作使用的田地。
  根据效率原则,责任田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等三种主要方式承包经营,经营农地为社区总面积的2/3。剩余社区面积作为生活保障用地,根据公平原则,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户,称作自留地。
  农村税费改革之前,责任田要交纳农业税、土地承包费、粮食定购任务。税费改革后不再交纳农业税等费用,国家还每年发放补贴。
第3个回答  2015-08-08
村长无权强制调整。
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乡规民约的名义侵害农村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衍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并导致我与其他村民的一系列斗殴事件。对耕地承包期没有达到30年的。对农村婚嫁妇女和入赘男子没有落实承包地的,有些地方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偏差或缺陷,要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农村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而我所在的第十一小组的村民却没有获得应当颁发的土地承包证书,全面完成土地延包任务,应依法落实其承包土地。通知要求、没有由乡村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和无承包经营能力户,由此产生了土地承包权纠纷,湖南省开展了以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为主要内容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以下简称土地延包),但均不得再弃耕抛荒。在我村的村长陈电初的带领下,导致镇政府无法按照公开,要正确处理部分农民要求重新承包农村土地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15-08-19
  没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乡规民约的名义侵害农村村民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衍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责任田,村长有权强制调整吗?
村长没有权利强制调整农村责任田。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和土地承包合同制约。责任田是指将村集体所有耕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自己负责耕种和管理,但不能随意买卖和挪作使用的田地。责任田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等三种主要方式承包经营。而村主任工作职责是:一、带领村委...

村长私自收了农民的耕地该怎么维权?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农村孩子没口粮地,村委会又把地卖掉,还说没地可分,为什么有地卖没地...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时候地方土政策霸道点法律都鞭长莫及的。兼之现在是到户的责任田,多多人都不愿把“自己的”田分给别人,你若成了当地农村户口到处都没有田的话就要多走下村长家了,得到他的点头才是最重要的,若是硬碰硬打起官司,对以后的日子不好,当然官场有熟人去找下最为上策。

儿子去世,儿媳妇把霸占公婆的责任田地怎么办?
找村里先进行调节。如果不成,带着责任田的证明去法院起诉立案,要求侵占方归还涉事土地,以及在侵占时期内的土地租金和国家给与的一些福利待遇,如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方,那么被告方不执行,期限已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快准狠

如果在农村没有被分到责任田,农民们应该怎么办?
第四,通过土地流转获取土地。一方面土地确权工作让农民对土地的各种权益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现在还是有很多农民朋友去到了城里,家里的地也不种了。所以,你就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支付一定的费用得到他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等到这些农民自愿退出土地之后,再向生产大队或者村民小组申请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

离婚五年了,想要回自己的责任田办理确权证,我和他已协商好了,可村里...
每个村的规定有所不同,土地属集体的,村里的土地村里有权作按排、分配。你已经离婚,随时都会将户口迁出,村里不给你办理也有道理。按你的情况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得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村民支持,才可以改变现时村规。

什么是基本农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邻里纠纷怎么办?农村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
我可以很直接的讲,农村的隔壁关系,一般来讲不是很和谐的!不是这就是那,什么小孩与小孩的矛盾呀?猫狗产生的矛盾呀!有时候丢了什么东西也产生怀疑,就连房子上面下雨的水流向什么地方,也会唠唠叨叨!谈到现在的责任田和宅基地,这样的矛盾就更尖锐了!其实问题都不很大,主要的根源就是双方不团结,也是 历史 遗留下来...

农村户口有地长期不在家住,待遇和村民一样吗?
比如题主描述的,卖地还一样分款吗?这句话很不确切,卖什么地呢?国家不允许买卖土地的!如果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情况,这就需看你长期在外,不在家住的人,是什么情况了。假如你在农村原来就有责任田的,国家有联产承包责任制60年土地不变的政策,就是说,你虽然长期不在家了,但你的责任田...

两田制的失误与反思
两田制的具体执行者是村委,尤其是村支书、村长、会计几个人。这5%的积累田往往由村里少数几个干部给私分了,至于他们缴不缴租金,缴多少租金,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村民是不晓得的。即使村委能得到这笔租金,是否用于村内公共事务,根本没有保障。农民的原先负担,也没有因此而有所减轻。所以,村民们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