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我开车直行经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发现一辆电动车从我右侧串出左拐,我急打方向避让,但车右侧还是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车主到地,我打120送医院急救,并打110交警到现场拍照、画图签字。现在车被扣交警队,责任没定。我的问题是:
1、我车速也就30~40,肯定没闯红灯,电动车肯定闯红灯,并且占据了机动车道(交警说当天停电,监控录像没有)。请问我是否应该判什么责任?全责还是半责、还是小部分责任?
2、电动车主的治疗费用都是我垫付的,现在花了大概有5000~6000,还没出院。请问这个费用(包括车主后面可能提出的误工费、营养费等)保险公司能否赔付?赔付多少?我买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
3、由于车主是脑部着地,虽然医生说基本排除脑震荡,伤情不严重,但还是担心以后涉及扯皮的事(比如后遗症赔付的问题等)。请问有什么办法规避以后扯皮的事?
请专家解答,非常感谢!!
交警根据照片、勘查图、笔录等已经出认定书,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我的责任是疏于观察,同等责任(感觉对机动车判的还是重一些)。后面还有理赔的事,估计还要跑很多趟。唉,以后真不想开车了,开车环境太差。
还有那个电动车,长的就像摩托车,速度也很快,我去交警大队就碰到2个开汽车碰电动车的,其中一个更玄,新买的电动车上路居然还不会刹车,直接撞汽车上,建议交管部门真应该好好规范一下电动车管理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