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
一、死亡注销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或其他的死亡证明材料或村(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
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入伍注销户口提供材料
1、应征入伍的《入伍通知书》
2、《居民户口簿》
3、其他材料
三、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提供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出国(境)有效证件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申请条件:
需要办理户口注销的中国公民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办理
扩展资料: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
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户口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