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了我想去民政局离不要撤诉吗

如题所述

要想把拟定由法院判决的离婚意愿,变为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有两个重要的前提:
1,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采取协议离婚的形式,并已就协议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2,提起诉讼离婚的原告必须同意及办理撤诉手续。
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后,光有一方想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是不行的。
起诉离婚后,双方都同意改为协议离婚,就必须由原告申请办理撤诉手续。不撤诉的话,法院是不干的,因为这等于有案不结、有案不判。
原告办理撤诉手续,可以在开庭之前,也可以在开庭之后的未出判决书之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起诉离婚了,如果判决书还没有送达,而双方协议离婚的话,可以直接去找办理案件的法官申请撤诉,然后双方直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就可以了,当然如果不去撤诉也没有关系的。毕竟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不再是夫妻关系。
第2个回答  2014-03-15
如果你们双方都自愿去民政办理手续的话,那么两人一起去办完再去法院撤诉。如果有一方不去的话是无法在民政那办理离婚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所以这种情况就别撤诉了。
第3个回答  2014-03-15
如果没有判决书下来,你们可以直接去民政办离婚。然后再去撤诉。
第4个回答  2020-05-14

起诉离婚后撤诉需要本人去,但如果有代理人,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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