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今借到***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利息按壹分利,每月付清利息。
担保人***,3年内还年还清 2007.6.8
借款:***
2005年12月4日
因借款人还不出钱,于07年6月8号经三方协商由本人出面担保(诉讼状上有写明)
借款人与担保人同时于2011年1月10日被起诉,我作为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这个是连带责任担保吗?连带责任担保不是有诉讼时效的吗?不是说履行期满6个月后就脱保了吗?
能具体说说为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