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6月份毕业,去年12月在学校签了三方协议,签时只有自己在场,用人单位(石药集团)不在,只签署了甲方,签完后交给了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之后就没有见过自己的三方协议。几天后去单位(石药集团新诺威公司)上班并和单位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实习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一星期后感觉工作不适合自己,遂按公司正常手续辞职。回学校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说要出具用人单位开的证明才可以拿回自己的三方协议书(学校三方协议书还没给石药集团发出去),可是新诺威公司不给开证明,说让我去找石药集团总部因为我们是总部招的人然后分到那的………… 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拿回自己的协议书?我有违约吗?协议书还有效吗?毕业时的档案和报到证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