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目前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手续比较简单,不需要提供“安居协议”,只要取得房产证,且住满两年便可凭房产证原件办理交易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立案后,7个工作日便可以查税,交税后3个工作日便可领取新业主的房产证。新证的登记内容与商品房无异,随时可以进行再次交易。选购经济适用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考虑该物业将来的发展规划、周边的配套设施等因素,实地参观该单位的间隔、实用率、朝向、室内装修、保养及所处的楼层等问题,还要更要多留心眼,多在周边地铺了解行情,以正确判定卖主的出价是否与市场价格持平。
2.要注意业主的房产证出证日期是否已满两年以上。因为目前有关规划,经济适用房需住满两年以上方可上市交易,以房产证出证日期为准,房管局方面将以《房地产证》上的出证日期核准安居房是否能够上市,而非以业主入住时间为准。而且按规定出证不足五年以上的还需征收个人所得税。
3.交易税费应按商品房交易税费标准征收,但土地出让金是按该经济适用房评估价的1%征收。
4.买家成功买入经济适用房后,新办的房产证上标注的“产权性质”应已改为“商品房”,以易于买家再度出售该物业,如果新房产证性质未改变,则一定有“猫腻”。
5.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目前新政策刚实施,各类银行尚未最后确定安居房按揭的具体计划。建议买家如计划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先根据个人的支付能力多作考虑,最后先请中介方面征询银行意见,一旦银行方面不予办理该类物业的按揭申请,购房者可能必须一次性支付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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