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正式劳动合同到底是在试用期前签定还是之后签? 我看到有的法律上说试用期拒签是违法的行为, 有的又说现在工作难找只能听企业的.到底法律有作用吗?本人就想知道现在社会上到底求职者能不能以法律来作为标准? 劳动法确实规定了劳动合同应该在试用期前签吧???